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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地性质可以改变吗?

      国家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如需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建议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按程序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手续。
      2026年03月11日
    • 自留山和个人承包的责任山有何区别?

      2025年04月21日
    • 农村妇女是否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权?

      2024年07月29日
    • 林业“三定”时自留山证遗失的该如何处理?

      2024年07月11日
    • 政府及其林业部门制定涉林示范合同文本有无法律依据?

      2024年06月18日
    • 如果集体林权流转合同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什么条款?

      2024年05月24日
    • 林地流转合同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2024年04月04日
    • 林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解除程序有哪些?

      2023年09月08日
    • 公益林划定涉及村民老王家承包林地,政府是否需要与村民老王签订书面协议和并给予合理补偿?

      2023年09月08日
    • 非本集体的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集体林地的经营权是否有义务确保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不能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 ...

      2023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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