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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09 16:5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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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计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草拟全市统计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市统计政策、规范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负责乡镇、市级部门统计工作目标考核和全社会统计管理。

2.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普查、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投入产出调查以及社情民意调查。

3.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预警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市级部门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预警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5.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计信息,向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7.负责全市统计信息化管理,建立和管理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制定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全市统计数据库系统、统计信息化自动化系统和市级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8.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的重点工作任务是做好国民经济统计提要及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快报编印、城乡住户一体化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小型工业抽样调查、小型商业抽样调查、能源统计、农业统计、工业统计、投资统计、商贸统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统计局

2.楚雄市地方统计调查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9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4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财政拨付专项普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9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6万元,占总支出的89.33%;项目支出5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3月调入机关工作人员一名,基本支出费用增加;二是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普查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7.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0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3月调入机关工作人员一名,基本支出费用增加;二是工资增资、调整津补贴等基本支出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8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开展主要在2018年完成,2019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要是数据汇总、公布普查公告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所以专项普查经费比上一年度有所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4.1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楚雄市统计局2019年3月调入机关工作人员一名,基本支出费用增加;二是全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普查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3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开销,项目实际开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职业年金发放。

3.卫生健康支出3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59.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2万元,完成预算的59.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节约经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4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万元,下降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控制经费开支,节约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统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3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5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公车维修维护费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得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三公经费、劳务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统计局部门资产总额55.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4万元,固定资产27.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9万元,其他资产27.1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5.48

27.34





27.47



0.6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