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29-/2024-0325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3-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号: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3-25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600000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工科、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救援救助和物资保障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8个科室(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楚雄市人民政府城市专职消防队(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把安全理念深埋心中,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要深入一线、工厂车间、施工现场等,立行立改具体隐患,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底落到位。

2.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安排及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坚持不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市103项具体举措,持续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检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纠治整改,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夯实筑牢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履行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4.坚决杜绝一般化、形式化,扎实推进2023行动,认真结合楚雄市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再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确保防患于未然,绝不走形式、走过场。

5.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明显提升,应急志愿服务持续规范,以市消防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为骨干力量和民兵队伍为基础力量、群众应急队伍为支撑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3+3”应急处突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基本形成。

6.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一是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把做好“三个表率”、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继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围绕工作过硬、特色鲜明、作用突出的要求,争创“云岭红旗”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积分管理,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加强局机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细则,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项”纪律;围绕“清廉楚雄”建设,创建“清廉机关”建设,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风革命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业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三是扛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等规定,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因我部门2个所属单位到2023年12月未单独列为预算管理单位,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合并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我局截至于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92.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2.34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695.76万元对比:增加296.58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人员比2023年编制预算时增加了0人,因人员工资社保自然增长,工资社保经费预算收入略有增长,2024年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增加了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50人,按人均每年4.30万元预算,增加227.00万元,增加“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人员经费13.22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57.88万元,而2023年部门预算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仅为44.2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2.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9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695.76万元对比:增加296.58万元,增长42.63%,主要原因是: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人员比2023年编制预算时增加了0人,因人员工资社保自然增长,工资社保经费预算收入略有增长,2024年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增加了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50人,按人均每年4.30万元预算,增加227.00万元,增加“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人员经费13.22万元。2024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57.88万元,而2023年部门预算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仅为44.2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92.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9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46万元,与上年651.54万元对比,增加282.92万元,增长43.42%,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0人,供养人员工资正常晋升;2024年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增加了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50人,按人均每年4.30万元预算,增加227.00万元,增加“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人员经费13.22万元。项目支出57.88万元,与上年44.22万元对比,增加13.66万元,增长30.89%,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2.0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万元,主要预算2024年达到法定退休人员需实缴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8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公积金:48.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240101行政运行:578.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公用经费保障20万元和“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人员经费保障;另还预算有2024年采购电脑7台预计支出7.08万元;

2240108应急救援:232.02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工资经费保障和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全员轮训伙食补助费5.03万元;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4.7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受灾人员生活救助补助。

基本支出与上年651.54万元对比,增加282.92万元,增长43.42%,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0人,供养人员工资正常晋升;2024年部门预算中人员经费增加了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50人,按人均每年4.30万元预算,增加227.00万元,增加“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人员经费13.22万元。项目支出57.88万元,与上年44.22万元对比,增加13.66万元,增长30.89%,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补助事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2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32人次。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保有量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57.88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4年楚雄市应急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主要是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1〕12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云应急〔2022〕56号)文件精神,对全市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员进行生活救助,确保受灾人员在过渡期间能得到必要的基本生活救助。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对全市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员进行生活救助,确保受灾人员在过渡期间能得到必要的基本生活救助。

5.项目实施内容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市审批的程序,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把握资金用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给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生活

补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资金4.78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主要是根据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受灾情况,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市审批的程序,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因受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生活救助。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对受灾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给予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补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通过对全市受灾群众和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及分析评估,2023年-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6396人,共需投入冬春救助资金103.17万元,综合中央、省、州、市各级专项资金,预计可救助7138人。

(二)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公共运行经费项目

1.项目名称

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公共运行经费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主要是依据楚雄市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已经深改委21次,十届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党办通〔2023〕68号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市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公共运行经费按照20万元/年(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保障。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对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公共运行经费按照20万元/年(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保障。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在全年中正常开展工作,做到不延误救援时机。

5.项目实施内容

楚雄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公共运行经费按照20万元/年(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保障,精准把握资金用途,有计划、有安排的使用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工作正常开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

2024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给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公共运行经费20万元(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保障。

7.项目实施计划

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公共运行经费项目,由楚雄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公共运行经费按照20万元/年(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保障,由楚雄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需要支出的资金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经审核后,按需求情况适时安排支出,确保经费能保障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正常运行,有效解决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的使用项目资金。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公共运行经费项目,确保经费能保障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二中队正常运行,有效解决车辆、水电、服装、装备、考核等费用。在需要救援时,做到不延误救援时机,有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5.4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3.62万元,30207邮电费:1.80万元,30211差旅费:3.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2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36万元,30228工会经费:7.32万元,30229福利费:5.0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9.3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48.90万元对比,增加26.58万元,增长54.36%。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部分,分别是楚雄市应急救援队伍公共运行经费20万元,轮训费5.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于2023年12月31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90.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75万元,固定资产82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56.88万元,其他资产11.98万元。与上年985.2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于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见附件)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