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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6-/2024-022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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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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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市城管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具体实施。

2.负责城市市政管理、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以及依法确定、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3.负责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等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4.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活动和重大活动。

5.负责城市规划区(不含开发区)范围内自然灾害及城市管理中引发的应急处突工作。

6.负责编制市政设施、环境管理及部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项目资金预算,并对下达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管理、监督。

7.负责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2行使生态环境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3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无证经营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4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市河道内垂钓、电鱼、捕捞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5行使文化管理方面城区文化娱乐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等部分行政处罚权。

6行使法律、法规赋予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7行使与以上述范围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权。

8.负责受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工作;负责组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及考核;指导乡镇、社区做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负责办理依法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

10.承担楚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比,组织查处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

11.承办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市容广告管理科,环卫绿化管理科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楚雄市数字城市管理指挥调度服务中心

2.楚雄市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3.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应急执法大队;

4.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城执法大队;

5.楚雄市城市管理西城执法大队

6.楚雄市城市管理东南新区执法大队:

7.楚雄市城市管理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大城区防违控违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规范占道经营行为,规范管理建筑工地,加强蔬菜批发早夜市规范管理,整治露天烧烤,做好城市牛皮癣整治、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和渣土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加强老城区街道清扫保洁和绿化养护力度;继续实行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逐步实现环卫数字化管理,构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加大对临街经营业主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监督力度;加强对桃源湖景区和彝海公园景区进行定期维护;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管护工作加强一湖一园管理,提升公园服务水平不断加大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宣传、整治力度;加强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查处转作风提工作效能,促城市管理有序高效推进智慧城管建设;持续巩固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持续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8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事业编制190人。在职实有18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8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1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19人。

车辆编制18辆,实有车辆14(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2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26.30万元,政府性基金8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财务总收入14326.30万元比2023年财务总收入12961.09万元增加1365.21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社会事务剥离划转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临聘人员人数及标准增加,临聘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26.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326.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26.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4326.30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12961.09万元增加1365.21万元,增长10.53%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社会事务剥离划转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临聘人员人数及标准增加,临聘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26.3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26.30元,其中:基本支出5507.02元,与上年3393.61元对比,增加2113.41元,增长62.2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在项目支出中预算,2024年临聘人员经费增加并且在基本支出中预算;项目支出8819.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19.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8500.00万元,与上年9567.48元对比,减少748.2万元,下降7.8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经费在项目支出中预算,2024年临聘人员经费在基本支出中预算

2024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26.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92.6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7.66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7.50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 抚恤-死亡抚恤6.46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3.3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0.8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5.5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88元,主要用于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支出;

2120101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4058.76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临聘人员经费、单位公用经费等;

2120102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4.72元,主要用于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经费等支出;

2120803 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设支出85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维护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7.0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与上年12961.09相比增加1365.21元,增长1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增加;社会事务剥离划转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并入我局临聘人员人数及标准增加,临聘人员经费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8.0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城管局2024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2元,较上年16.89元相比,减少0.07元,下降0.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0.00元相比,增加0.00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的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3元,较上年1.50减少0.07元,下降4.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43人次。

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逐年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9万元,较上年15.39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9万元,较上年15.39万元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按公务用车车辆预算经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城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51.31元,与上年145.86元对比,增加8605.45元,增长5899.8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项目支出8560.00万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项目支出85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楚雄市城管局资产总额3350.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48.16万元,固定资产1128.9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54.97万元,其他资产1718.14万元。与上年3289.3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累计折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8.47万元,累计折旧8.47万元,净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