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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3-/2023-0705001 信息分类: 培育技术创新主体
发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号: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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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南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楚雄州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建设工作,切实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拟组织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是指楚雄市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条例,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的资金。引导资金主要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主要指各单位结合实际,针对区域重点产业等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包括技术转移机构、人才队伍和技术市场建设,以及公益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广泛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及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等。

二、支持方式及重点

(一)支持方式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资金,采用风险补助、后补助、创投引导等财政投入方式。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支持重点

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装备制造及新材料、绿色食品、生物医药、工业大麻等领域,设立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关键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一是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实施重点产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工程;三是实施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引领工程;四是实施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创新与转化工程;五是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工程。

(三)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要求

项目实施应有利于形成科技成果,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助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项目绩效目标应突出科技成果转化数、技术合同成交额、培训从事技术创新服务人员(人次)、培训和指导农业科技服务(人次)、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人次)等、开展创业辅导活动(场次)等指标。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的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重点支持楚雄市域内的单位,申报单位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报告(2023-2024年度,附件1)要求逐一填写,包括项目申报表、实施方案、资金预算书等材料。编制过程中,务必注意不同时间段内容要求。

(二)申请报告相关附件

1.项目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其他与项目相关的材料。

(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材料顺序双面打印,胶装成册并加盖申报(参加)单位公章,一式3份提交到所属项目推荐部门审核。

(四)项目申请材料等电子版报送要求

1.项目申请材料等电子版须按要求报送,否则不予受理,发送电子邮件至kjj3123936@126.com;

2.项目申请报告报送Word版本,项目基本概况表、绩效目标申报表、其他附件材料报送PDF扫描版本;

(五)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以收到书面材料或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报者不再受理,视同放弃申报。

(六)由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科技创新科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是否符合引导资金支持范围、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等。初审未通过项目,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七)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研究审定,并根据项目质量安排扶持资金。

五、联系人、电话及材料寄送地址

(一)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胡建华,0878-3161531

(二)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楚雄市阳光大道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邮编:675000。

附件:楚雄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请报告

 

 

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