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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1-/2021-0312001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03-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3-12
称: 解读《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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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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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4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楚市政发〔2021〕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高新区、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贯彻执行,便于辖区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意见》相关内容,现就《意见》出台背景、主要内容、主要特点等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稳增长政策措施,保持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市人民政府早安排、早部署,在对2020年《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6条措施的意见》执行情况评估基础上,广泛开展调研,征求高新区、各乡镇、各部门和各重点行业领域意见建议,对标省22条、州30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形成《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定不移扩大内需、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拓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激励督查问效9个方面提出25条措施。一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二是全力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接轨全省统一的“一平台三机制”,完成政府补贴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6000人次。积极争取后续支持,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三是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围绕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的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支撑,确保工业、农业、能源、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投资稳步增长。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确保向上争资26亿元以上,专项债争取不低于全州10%。四是实施重点项目协调推进。积极筹措6000万元项目前期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3月底以前下达。加快马龙河水库、九龙甸水库扩建等100个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楚雄民用机场、楚景高速等200个项目新开工,加快东南绕城高速、白衣河水库等150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五是加强项目要素保障。补充耕地3800亩,改造水田3000亩,处置盘活闲置土地,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在贷款规模、利率、期限等方面对重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六是促进传统消费升级。对新达限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的法人企业和个体且下一年度在库的,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批发、零售行业年销售额增长15%以上、全市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住宿、餐饮行业年营业额增长15%以上、全市排名前5名且下一年在库的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营业收入年度增长25%以上的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七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停车优惠政策。对在楚雄市注册、服务、结算和纳税,年度网上销售在200万元以上且排名在全市前10名的电商企业,每户奖励2万元。八是稳定就业促增收。对符合条件企业,按照政策给予稳岗返还。对吸纳新增就业且符合规定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九是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打好“绿色能源牌”,推进晶科高效电池片、宇泽半导体二期等项目上半年投产达效。打好“绿色食品牌”,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2000万元,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个,认定“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2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10个,力争5个农产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打好“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力争芙雅生物、云南麻叶、赛维汉普项目年内达产达规。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持续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十是加快构建迭代产业体系。加快构建“2+5+2”迭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光伏及半导体新材料、生物医药2个主导产业。加快发展旅游文化、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和绿色食品、健康服务、现代物流、数字经济5个辅助产业。巩固提升烟草及配套、建筑建材2个传统产业。大力发展园区经济,确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户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十一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出10个重点产业链名录,建立产业链链长制,实施全产业链招商,年内每个产业链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超1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全市共签约落地重大产业项目10个以上。十二是加快数字经济发展。争取省、州数字经济发展资金支持,加快数字楚雄、智慧楚雄建设,推进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实施“上云用数赋智”计划,3年内实现60%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十三是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放开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步伐。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实施一批城市更新项目。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确保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40%以上,资源回收利用率达20%以上。十四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18万吨以上。实施4189亩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高标准农田3.53万亩,力争建成1个田园综合体、2个乡村振兴示范带、1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10个美丽村庄,新增规模养殖场(户)60个。十五是加快高新区升级转型。全力争取省、州政策支持,建立支撑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高铁新城开发和苍岭工业园区建设,力争高新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增长20%。十六是加大企业降成本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到2022年4月30日。全部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年内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25亿千瓦时。落实国家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政策,确保全年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5亿元左右。十七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今年一季度继续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针对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贷、无还本续贷。2021年新增融资担保中,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企业担保户数和担保金额不低于80%。十八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对新纳规的工业企业且下一年度在库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且下一年度在库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年内完成总产值1亿元至5亿元,并增长15%的工业企业奖励5万元。对年内完成总产值5亿元以上,并增长10%的工业企业奖励10万元。对年内完成建筑业总产值5亿元以上,建筑业总产值增长25%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一年按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十九是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对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建筑企业总部迁注楚雄市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晋升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资质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首次晋升为甲级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建筑业中介服务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创建国家级、省级工法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同一年按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二十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对在楚雄市新设立经认定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一次性补助科研经费5万元。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由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牵头制定《楚雄市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研究与试验经费投入奖励措施》进行奖励。二十一是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对新获得驰名商标的企业每户每个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或组织每户每个奖励3万元。对新建或改造提升为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对被评定为云南省精品旅游饭店的奖励5万元。对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的云南省旅游民宿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二十二是推动更高水平改革开放。加快推进鹿城镇、东瓜镇撤镇建街道。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重点民生领域改革。强化“一把手”招商、常态化“云招商”,力争引进州外到位资金增长20%。配合做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相关工作。二十三是推动对外经贸合作。支持引导辖区企业入驻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对年内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0%以上的市内外贸企业,进出口规模在100万美元以上、1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二十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加速“一部手机办事通”迭代升级,全面落实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制度和社会信用体系考评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二十五是及时兑现激励政策加大督查问效力度。一季度前完成2020年稳增长激励政策兑现。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于本意见出台10个工作日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三、主要特点

《意见》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重从投资、消费、贸易领域发力,全面保障民生、助企纾困、激发市场活力,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各项措施与往年力度更大,更实,更具操作性。《意见》主要突出了四个特点:

一是更具针对性。《意见》广泛征求高新区、各乡镇、市属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反复修改完善,针对各领域稳增长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应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精准施策作用。

二是更具实效性。《意见》对标省22条、州30条稳增长政策措施,充分体现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起草稳增长政策措施时,既遵循省、州稳增长工作部署,更结合楚雄市实际突出实效。

三是更具操作性。《意见》内容在延续往年行之有效稳增长政策措施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相关政策配套措施,删繁为简更具操作性,更能发挥稳增长政策效应。

四是突出组织保障。《意见》明确25条政策措施责任分工,

要求各单位在本意见下发后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求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对稳增长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问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原文件: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5条措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