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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监管制度

发表时间:2022-10-24 10:54 信息来源:  作者:市商务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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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楚市政通〔2021〕49号)及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21〕49号)相关文件精神,健全监督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有序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把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方向等方面纳入日常监管,制定本制度。

一、监督检查内容

对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管,具体包括: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等方面,以及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包括公服中心建设、站点建设、品牌建设、营销推广、溯源体系、资金使用等方面)及运营情况(运营服务、数据统计、电商咨询、电商培训、企业孵化、电商支撑服务等功能)。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包括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物流站点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及运营情况(包括物流整合、开放性及市场化运作方面等内容)。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建设(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建设、培育市场主体成效等内容)。

(四)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包括开展乡(镇)电商合伙人培育工程、培训计划、通知、组织实施、进展情况以及后续跟踪情况,带动就业和孵化网商、鼓励支持创业创新等内容)。

(五)加强资金管理。落实资金管理制度并规范资金分配、项目选择;定期盘点中央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明确权属,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覆盖预算、执行、决算等全部财务资料。

(六)对省、州主管部门组织涉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的核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监督落实,保障项目建设运营符合相关标准。

二、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建立监管台账,具体方式如.下:

1、召开会议。召集有关人员,听取示范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汇报,督促有关单位抓紧落实工作任务。

2、实地检查。相关单位现场了解、检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促进工作落实。

3、定向约谈。根据承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适时采取定向约谈的方式督导项目进度。

三、监督检查标准

(一)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约定要求建设完成,并正常投入运营。

(二)项目运营情况:是否按照《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运营并达到一定运营效果。

(三)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按照《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使用资金,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挪用挤用、违规使用、弄虚作假等情况。

四、监管成员单位

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监管工作;牵头联合主要成员单位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楚雄市2021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计划安排,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要建设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二)项目承办企业要按要求每月定期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承办企业上报的工作总结及项目进度等相关材料作为综合示范项目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成立监督检查小组。为确保项目监督检查顺利进行,由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对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四)日常监督检查以实地检查、抽查为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跟踪督导。日常监管结果作为项目资金阶段性拨付的依据。承办企业必须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日常监管要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避免设备闲置、挪用、数据弄虚作假等问题。通过日常监管,严实工作作风,从实际出发,建立项目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提高示范项目建设成效,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确保项目落地、群众受益。

附件: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检查表

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X日

楚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日常检查表

项目名称


检查人员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现场检查记录:

存在问题及整改建议:

承办单位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