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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干休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12 16:0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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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主要职能职责: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住所及相关服务,军队干部休养住所与管理,军休干部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文件精神最重要的一年,军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全会文件精神,以党建为龙头,以落实原民政部53号令《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为主线,以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两个待遇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满足军休干部这个特殊群体的服务需求,推动创新发展,强化履职机制,推进精细化建设,优化服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一岗双责抓好军休党建工作,年度达标验收。

2.服务大局,完成接收安置任务。

3.强基固本,奋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4.教育培训,建强军休工作队伍。

5.履职尽责,全面落实两个待遇

6.丰富活动,巩固文化养老成果。

7.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经费安全运行。

8.排查整治,保障军休干部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决算总收入399.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00万元,占总收入100%;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8年总收入371.72万元对比总收入增加27.28万元,增加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增加、年内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决算总支出399.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与2018年总支出371.72万元对比总支出增加27.28万元,增加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增加、年内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00万元。与上年371.72万元对比增加27.28万元,增加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增加、年内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统筹外部退休费等人员经费支出390.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8.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8%。人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0.5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371.72万元对比增加27.28万元,增加7.34%,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补贴增加、年内在职人员政策性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98.58%。主要是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支出376.88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52.02万元,主要支出是机构人员工资,小专项支出及维修维费支出等公用支出;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324.87万元,主要支出是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47万元,主要是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7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7万元和统筹外退休职工退休费本年病故军休干部抚恤金8.56万元。

2. 卫生健康(类)支出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8%。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3. 住房保障()支出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2019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决算数相同,均未发生。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决算数相同,均未发生。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事业单位清理整顿后,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未要求填报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内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我所资产总额108.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71万元,固定资产47.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8.13

60.71

47.42

47.4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是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救济金、医疗费补助、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干休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楚雄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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