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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发表时间:2018-03-19 09:3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市林业局 楚雄新闻  作者:市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市林业局 楚雄新闻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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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楚雄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国家森林城市”代表的是一个城市绿化成就的最高荣誉,是目前我国在城市绿化方面规格最高、分量最重、含金量最足的一个奖项。“国家森林城市”评选活动自2004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目前,全国有137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楚雄市成为继昆明市、普洱市、临沧市后云南省第四个获此殊荣的城市,亦为全国县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首开先河。

近年来,楚雄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生态文明新理念为引领,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坚持工程推动、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实施中心城区绿化、集镇村绿化、森林长廊、生态屏障、种苗培育、特色经济林建设等造林绿化工程,不断推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取得新进展,有效加快了造林绿化步伐,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传播了生态文明理念,促进了城市绿色发展,在全国产生了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自开展创森工作以来,全市域森林覆盖率达76.93%,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17平方米,城区绿地建设乔木种植面积比例占到绿地面积的66.54%,街道树冠覆盖率达32.73%,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37.06%,全市水岸林木绿化率为86.32%,全市道路林木绿化率达81.34%,义务植树尽责率达100%,公众对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支持率为 97.45%、满意度达95.55%,形成具有楚雄市特色的绿色文化。楚雄市通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大幅度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实现质的提升,楚雄市先后荣获“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200个最适合人居的中小城市”、“省级园林城市”、“核桃油之乡”等荣誉称号,被誉为“滇中绿海”、“西南氧吧”。

截至目前,全市共创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2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3个,楚雄市中山镇草介村被授予首批“森林云南”建设省级核桃产业示范基地,楚雄市紫溪彝村于2016年被授予“全国生态文化村”;云南省楚雄市鹿城荣获2017“中国森林养生基地”称号,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荣获2016年度云南省县域经济“十强县”,投资影响力和吸引力大幅提高,实现楚雄绿色可持续发展。

目前,楚雄市正成为一个充满活力、魅力、合力的创新城市、人文城市、智慧城市、健康城市、绿色城市的“中国彝乡•幸福楚雄”,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的福地,成为人人向往的山水家园、绿海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