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  从我做起

发表时间:2020-07-23 17:12 信息来源: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宣  作者: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宣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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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明养犬倡议书

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自己喜爱的宠物,其中饲养犬类最为风行,可爱的狗狗带给您很多的快乐,但同时所带来的问题使养狗与禁狗的矛盾日渐激化。某些狗主人的不文明行为让不养狗的人产生了偏见,小到污染环境,大到伤害他人,狗狗的种种过失,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主人的社会道德和法律责任意识。众所周知,狗是非常温顺忠诚的,狗会扰民,基本上是由于它的主人没有文明饲养所致。在此,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文明养犬倡议:

1、依法养犬,遵守《楚雄市养犬管理办法》,不在居民小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不带狗狗坐公交车;不携犬进入公园、办公区域、餐馆饭店、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2、尊重他人,无论狗狗温顺与否,出门都需牵引(牵引绳不能超过1米),当您路经他人时,请拽紧牵引带,以免狗狗顽皮,引起他人恐慌,特别注意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狗狗,如同乘人害怕的,应礼貌退出,等候下一部电梯。

3、爱护环境,带狗狗出门随身要备好小铲子(或硬纸皮)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狗狗的粪便。

4、不扰邻里,严格训练爱犬不在夜间长时间吠叫,如果训练不成功的话,在休息时段为爱犬戴上嘴套。

5、定期防疫,严格按照防疫规定,定时到防疫部门注射疫苗,领取免疫证牌。如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积极对伤者实施救治,采取免疫措施,并对犬只进行检查。必要时,交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置。

5、善待狗狗,尽量为狗狗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在养狗之前请认真考虑是否有能力妥善地照顾好狗狗;如果因工作或者居住环境变化等原因无法继续饲养爱犬时,请为爱犬寻找其他合适的主人,不应将其丢弃;对病犬、伤犬、死犬妥善处置,不随意遗弃。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带动身边的人共同文明养犬,创造一个人与狗和谐共处的环境,为建设美丽幸福文明楚雄贡献自己的力量!

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