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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采取四项措施 抓实农村能源安全监管工作

发表时间:2022-04-13 09:49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第8期  作者: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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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农村能源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全市大中型沼气设施和户用沼气使用安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压实监管责任保安全。按照“谁立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原则,压紧压实沼气设施安全监督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村沼气池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等专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乡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守牢守稳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和遏制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抓实隐患排查筑防线。对辖区内大小型沼气设施和户用沼气进行全面梳理,开展摸底排查,对沼气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进行重点检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运行,筑牢农村能源安全防线。截至目前,共排查大中型沼气设施6口,户用沼气13822口,能正常使用475口,安全处置10533口(其中:改厕7308口,改化粪池2040口,改水窑608口,安全填埋577口),闲置2661口,报废153口,未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排查养殖户储粪池21个,能正常使用21个,未排查出安全隐患问题。

三是强化督查整改除隐患。在全面排查检查农村能源安全的基础上,抽调相关人员组成督查组下沉到各乡镇,重点对农村沼气设施、运行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单位进行提醒谈话,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最大限度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抽调16名市级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对15个乡镇农村能源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是加大安全宣传强意识。利用会议宣讲、粘贴标语、广播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知识和防范工作宣传,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农村能源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共召开户长会1000余场次、以会代训150余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签订农村能源(沼气池)安全生产责任书150余份、农村能源(沼气池)安全使用承诺书475份,下发沼气池安全利用告知书13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