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污染城市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同时,随着公众生态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已经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更加绿色、文明、安全的庆祝节日方式。为保护好我们的大气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过一个文明和谐、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向全体市民提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过节从我做起。自觉遵守规定,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可以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鲜花等丰富新颖的节庆方式,喜迎新春佳节,共同营造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新年新风尚。
二、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共同保护环境。
三、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要求。不在禁燃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等规定禁止烟火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的区域燃放,也要选择符合质量标准、污染较少的产品,尽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应急局0878-3013199,市市场监管局12315,市交通运输局0878-6086131,市城管局0878-3011222。
禁止在以下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城市主干道、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
(七)旅游风景区及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楚雄是我们美丽的家园,希望我们的倡议能够得到您的积极响应和支持,让我们用实际行动贡献自己的力量,使楚雄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提前祝全体市民朋友们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附件:1.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设置路段点位(老城区)
2.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设置路段点位(高新区)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附件1: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设置路段点位(老城区)
序 号 |
摆放地点 |
1 |
阳光大道与文昌路交叉路口德雅超市台阶下 |
2 |
东兴路与果园路交叉路口东兴垃圾中转站旁空地 |
3 |
雄宝路丽景花园亚西亚门口小广场 |
4 |
青龙河东路与文鼎路交叉路口金瑞小区桥头广场 |
5 |
鹿城南路与雄宝路交叉路口栗子园云湖超市前广场 |
6 |
青龙路与团结路交叉路口 |
7 |
瑞东路盛世舒苑合佳欢超市门口广场 |
8 |
雄宝路与彝海南路交叉路口雍和居云湖购物广场 |
9 |
文鼎路与文昌路交叉路口茅台扎啤商铺前小广场 |
10 |
鹿城镇灵秀小区路口 |
11 |
鹿城镇气象路路口 |
12 |
鹿城西路248号围墙前 |
13 |
青龙桥边恒磷小区附近 |
14 |
阳光大道瑞特国际心联心超市小广场 |
15 |
楚风苑小区1号门小广场 |
16 |
金福园前红绿灯十字路口旁小广场 |
17 |
七彩家园与怀象街交叉口 |
18 |
茶花大道和铜鼓路交叉口桥头上 |
19 |
鹿城镇环城西路(老公安局旁) |
20 |
团结路与和兴巷交叉口小广场 |
21 |
阳光大道与固业路交叉路口(万家坝农贸市场前行150米) |
22 |
鹿城镇滇中大商汇东瓜叉路口 |
23 |
鹿城镇彝海东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 |
24 |
鹿城镇义乌商贸城大门左侧广场 |
附件2:2024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储存仓设置路段点位(高新区)
序号 |
摆放位置 |
1 |
楚雄高新区紫霞路贺志烟花爆竹经营部 |
2 |
楚雄高新区团结路贺志烟花爆竹经营部 |
3 |
楚雄高新区威楚大道贺志烟花爆竹经营部 |
4 |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丰胜路盘龙云海药厂西北角 |
5 |
楚雄开发区田园路贺志烟花爆竹经营部 |
6 |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鹿城路与紫溪大道交叉口 |
7 |
楚雄市东瓜镇新大街口 |
8 |
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贺志烟花爆竹经营部 |
9 |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太阳历大道与振兴路交叉口四季银座东北角 |
10 |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市医院对面(东盛东路) |
11 |
楚雄开发区二二三烟花爆竹店 |
12 |
楚雄高新区彝人外滩贺志烟花爆竹经营部 |
13 |
楚雄高新区320国道龙川江(庄甸小区附近) |
14 |
楚雄市开发区紫溪大道游泳馆附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