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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1-04-12 14:53 信息来源:发改局  作者:发改局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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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州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实现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根本性转变,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招标人

招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不招标,或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履行报批程序不严格或擅自改变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的问题;违规直接指定承建单位的问题;依法招标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不进入的问题;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情况;是否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

(二)投标人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人(含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通过恶意低价中标,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行为;伪造、出借、涂改、转让资质的行为。

(三)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对不同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说明正当理由的问题;私下接触投标人的情形;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的行为。

(四)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代理投标或者违规向该项目投标人提供咨询的行为。

(五)其他招投标参与人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活动其他参与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性规定;干扰行政监督部门监管、检查、取证等行为。

二、征集方式

序号

监管部门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1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0878-6169638

zcfg6169638@126.com

2

楚雄市水利局

0878-3129309

cxswgy@163.com

3

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0878-6087522

cxsggzyjyzx@163.com

三、注意事项

(一)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问题线索时应列明项目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违法违规行为等具体内容,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问题线索,有关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查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招标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并将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监管部门将对实名举报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