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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助推“强州府”行动见实效

发表时间:2025-10-14 08:45 信息来源:楚雄市政府办《政务信息》第21期  作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张晓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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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以来,楚雄市将“以函代证”简易审批新模式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速项目审批的突破口,在云南省内首创推行政府性投资项目和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实现项目全流程审批提速提效。

一是创新审批模式。在取得确需在开工前完成事项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用地和规划意见函,住建部门制发施工意见函后项目开工建设,实现容缺受理、容缺后补。

二是建立协同机制。依托州协同办公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共享,落实函前会商制度研判项目适用性,同步组建“一对一”帮办小组,推行并联审批,提升审批协同效率。

三是精简审批要素。审批材料从177个减至15个,办理时限从45个工作日缩至2个,办事环节从15个减至2个,项目开工时间提前60天以上。

四是加大推广力度。目前,楚雄市富民工业水厂及输配水管网工程、吕合镇200兆瓦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东南新城幼儿园等12个项目采用“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实现早开工早投产。楚雄市“以函代证”简易审批改革案例被省发改委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印发推广,经验做法被云南日报、云南网等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