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700000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况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临时监护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未成年人是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国未保组〔2021〕1号)有关规定,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将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使未成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1.认真做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工作。
按照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继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努力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做好以下工作:摸底排查全市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建立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台账;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实施康复救助、爱心助学、生活帮扶等系列关爱救助保护行动。
2.做好全市未继续升学未就业初中毕业生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按照楚雄州重点青少年包保责任清单工作要求,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每月对未继续升学未就业初中毕业生进行一次实地走访面谈,填写重点青少年群体走访(联络)记录表并重新评估风险等级。走访记录表由包保责任人填写,内容包括:包保对象现状、工作、学习情况、帮教措施落实记录、犯罪风险评估、包括风险等级变动情况及原因、被包保对象思想状况、存在困难或需求等。
3.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依法做好符合临时监护情况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91,569.2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1,569.2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368,277.30元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23,291.92元,增长33.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招考进入一名工作人员,2025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1,569.22元,其中:本年收入491,569.2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1,569.2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368,277.30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3,291.92元,增长33.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招考进入一名工作人员,2025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91,569.2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1,569.22元,其中:基本支出486,569.22元,与上年363,277.30元对比,增加123,291.92元,增长33.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9月招考进入一名工作人员,2025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000.00元,与上年5,000.00元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预算项目内容未改变,且支出预算均为5,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86,08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外统筹资金及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058.5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98,023.0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工伤保险单位承担部分缴费,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1.46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168.49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6,089.67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支出;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82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和退休职工大病保险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6,768.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元。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本年及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均为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资产总额340,505.27元,其中,流动资产1,250.27元,固定资产332,25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50.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