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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4-1023005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10-23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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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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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残疾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

二、收入决算

三、支出决算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部分  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情况

三、政府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和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3.负责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根据国家的残疾标准,管理和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需求,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5.负责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6.负责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7.负责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改造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负责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开展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开展残疾人创业、就业工作。

8.负责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9.负责指导各类残疾人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来,市残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和省、州、市党代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和效率意识,紧抓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创业就业两个重点和难点,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持续抓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

1.党建党风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党组、理事会履职尽责,党组坚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细化责任清单、督促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党组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支委会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理事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确保党建工作抓到实处。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2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建工作2次,党组研究党建工作5次,支委会和理事会研究工作各11次。

2.意识形态工作实抓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市残联党组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学习计划、市残联2023年工作要点、干部职工学习制度、党组理论中心学习制度、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年度工作重点和党建、党组、干部学习安排内容,通过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研讨和学习辅导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章党规条例,召开2023年领导小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思想政治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听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宣讲4场,开展主题教育专题学习11次。

3.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委会13次,召开党小组会议11次,召开党员大会4次,上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足额收缴党费2592.3元。二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2023年,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1次。三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6人。四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2023年召开民主评议党员1次,评定出优秀党员4人,合格党员8人;五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4.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持续加强。以加强党性教育培训为重点,推进“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修订完善市残联工作规则,10名党员签订岗位承诺书、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活动承诺书,公开身份、岗位职责和服务承诺,极力为残疾人做好服务。2023年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活动,利用学习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共开展业务培训10场次。

5.系列主题创建抓实凝聚活力。制定方案、计划和任务清单,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以“三亮三创两争当”“五抓三创三提升”为抓手,通过开展“学思想,庆七一”“共筑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强机关党建品牌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发挥共治作用实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花果山小区113幢住户216户制度,积极参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开展爱国主义和国家安全观教育,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工作。到楚雄西山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缅怀革命先烈活动,参观中共楚雄支部纪念馆、楚雄市“城市记忆”主题展览馆和国家安全观教育展区,聆听楚雄的红色故事,真诚接受革命精神洗礼,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工作保障。市残联党组2023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会议15场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次、党组会议6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集中蹲点监督1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2次;年内约谈班子及干部职工9人,约谈指出问题26个,制定整改措施42条,问题整改到位26个。组织干部职工到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职工例会学习案例通报和警示教育专题片10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5次,上廉政党课2次,推进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常态化,开展法律法规暨普法强基补短板培训19次。14名干部职工签订《党员干部廉政承诺书》,逐一开展“廉政家访”和与家属签订了“家庭助廉承诺书”,建立了家庭廉政档案,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7.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更加优化。一是持续开展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市残联共完成第三代残疾人证制卡占持证残疾人90.6%202316月份共办理残疾人证273人。二是率先实现“网上办”。71日起楚雄市在全州率先实施残疾人证“网上办”,简化了残疾群众办证流程,办证业务从“线下办”转为“线上办”,让“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路”,把“跑多次”精简为“跑一次”,更好地满足广大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新需要。截至目前,共完成残疾人网上办理392人,实现网上办证率100%。三是做实“零距离”服务。持续落实“零距离”残疾评定服务,深入15个乡镇开展重度残疾人上门评残服务,切实解决行动不便、出行困难的残疾人办证难题,截至目前,800余人报名评残,达到评残条件并办理残疾人证556人,补助残疾人办证资金0.67万元,补助上门评残资金1.14万元285人。

8.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一是做好辅具适配服务。累计争取资金30.74万元,配发轮椅182辆、儿童轮椅15辆、拐杖118副、坐便器88个、单手手杖75支,四脚手杖66支、盲杖71支,护理床38张、褥床垫33个,惠及686人次。二是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儿童康复救助对象扩面至0-18岁,2023年救助106142万元;三是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落实精神类康复救助61515.3万元;为残疾人免费适配助听器7014万元;投入资金0.5万元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15人。四是做实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争取资金23.7万元实施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158名残疾人开展以心理辅导、理发、个人卫生护理、居家保洁、康复训练等为主要内容的居家托养服务,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让残疾人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五是做优免费白内障手术项目筛查。组织楚雄复明眼科医院到15个乡镇开展白内障项目筛查2981人,符合手术的362人,已手术350人,补助资金35万元。

9.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组织开展好全国第33个“助残日”主题“十个一”活动,全市残工委成员单位及爱心企业在桃源湖体育公园进行全国第33个“助残日”志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政策健康咨询100余人次,免费按摩80余人,义务理发30人,发放轮椅12台。动员爱心企业利用“助残日”“六一”儿童节、日常定点捐赠慰问等活动,捐赠物资共计12.98万元(其中,西舍路2万元,树苴3万元,子午挖铜0.59万元)。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家庭52户,慰问部分困难残疾大学生48人,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5人,残疾人生活用品0.5万元,教学用品1万元。组织“阳光助残”志愿服务队到花果山5个小区、万家坝社区等开展“我为残疾人办实事”助残志愿服务,帮助困难残疾人开展康复治疗、就业指导、居家料理、心理辅导和残疾预防,累计开展免费量血压356人次,理发110人次,测量体温550人次,发放创文宣传材料493份、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宣传材料350份。

10.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工作细致严谨。根据残疾人信息系统每个月的变动情况,核实新增加的重度一、二和精神三、四级残疾人,及时录入护理补贴系统,对民政局每月反馈的低保信息与困难残疾人名册进行对比,符合享受生活补贴的残疾人及时录入,不符合政策的及时调整;对残疾等级变更的及时进行补贴发放调整。从20231月起,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了“提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70//月提高到90//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补贴标准由80//月提高到100//月,二级残疾补贴标准由70//月提高到90//月,三级和四级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40元发放。截至202310月底,楚雄市共有2879名困难残疾人领取生活补贴,有5147名重度残疾人领取护理补贴。110月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70405人次,补贴资金553.77万元,两项补贴发放率100%。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数530人,其中符合领取低保残疾人81人,领取率100%

11.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推进。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按时选派驻村工作队员1人,参与结对扶贫,抓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及时报送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残疾人的新增、注销情况,谋划好残疾人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一是累计向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推送预警信息10230余人次,将新增、降级的一、二级重度和精神三级、四级残疾人及时、准确报送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便于市乡村振兴局开展监测预警研判,督促各乡镇落实帮扶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残疾人中脱贫人口和易返贫致贫人口2612人,其中:脱贫人口1980人,边缘易致贫人口333人,突发严重困难人口52人,脱贫不稳定人口247人,未消除风险159人。二是单位联系挂包村1个(中山镇酒房村委会),41户脱贫户,其中残疾人家庭户18户,6户监测户(未消除风险25人),合计157人,开展消费扶贫38人次干部职工集中入户走访2次,为结对帮扶户送米送油送政策,开展消费扶贫2次折合资金11400元,2023年未出现返贫情况。

12.惠残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一是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按时投入运营。通过多方努力,市残疾人托养中心于202382日揭牌并投入运营,截至10月底已有49名残疾人入住托养,有效解决了有寄宿制集中托养需求的残疾人托养需求,降低了残疾人家庭照护负担。二是2023年向上争取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项目6539万元,其中,脱贫和易返贫致贫人口28户,帮助残疾人家庭硬化地板、改造无障碍通道、安装扶手护栏、灶台及橱柜、蹲便器、坐便器和抓手,卫生间洗浴扶手,配发了洗浴座椅、安装卫生间热水器等。极大地改善了困难重度残疾人生活环境和质量,得到了残疾人及家属的一致好评。

13.认真抓好残疾人就学帮扶。一是每年认真做好残疾人儿童摸排,做好入学督促,适合进入普通学校的就近入学,其他的做好州特校的入学联系和协调工作。二是认真开展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补助统计、申报,2023年共申请上报困难残疾人及子女高中生和大学生12人,争取云南省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扶持资金1.8万元。发放2020年至2022年脱贫和易返贫致贫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市级助学资金21.8万元56人。

14.残疾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补贴政策认真落实。一是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政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由省财政代缴,四级残疾人参保缴费后,州财政给予50元保险补助,20231月起,三级残疾人按照100元标准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档代缴。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月支付与现行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的养老保险补助金。截至10月底,楚雄市共有一、二、三级残疾人8095人,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符合参加城居基本养老保险条件4231人,参保率100%;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领取养老保险补助金316人,其中:脱贫和易返贫致贫人口71人,发放比例100%。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精神三级、智力三级残疾人5947人。二是残疾人医疗保险补贴政策。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医疗保险按每人120元予以缴费资助,做到了应补尽补。其中: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精神三级、智力三级残疾人参加城居基本医保5945人,参保率99.96%

15.就业服务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一是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残疾人求职登记、推荐就业水平。完成残疾人求职登记45人,推荐就业15人;二是兑付残疾人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111.1万元,积极做好应届高校毕业残疾人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三是做好2023年完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用人单位92家,安置残疾人就业158人,设立村(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展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 24人;四是协助配合好楚雄市税务局和开发区税务分局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五是2023年申报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8户,争取补助资金8万元,累计创建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19户,辐射带动127人。六是做好盲人按摩人员的职称培训、审核、申报工作,目前全市已实施规范化建设的盲人按摩店21家,共吸纳残疾人就业96多人;七是积极做好残疾人就业扶贫转移就业工作,组织各乡镇动员输出残疾人到广东、上海、江浙一带企业,兑付残疾人转移就业补助302万元;八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2023年全市共开展种植养殖培训9期,培训资金21万元,残疾人共340人参训,组织盲人15人次参加州技能提升培训。

16.抓好残疾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是抓好信访工作。截至202310月,办理残疾人来电来访信 217件,接收信访系统交办信访案件3件,处理答复3件;接收“12345”政府热线反映问题14件答复14件,办结率100%,残疾人满意率达100%,解决残疾人信访解困122.69万元,真正让残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二是“党建+民情收集”,打通民情直通车。市残联党支部10名在职党员带头组建志愿服务队,通过“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微信群,与全市154个村(社区)建立民情收集直报站,每名党员按照联系乡镇收集各村(社区)对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解答相关政策、协调解决残疾人所需、所想、所盼。2023年,共收集到民情民意120多条,均给予答复和解决,满意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康复和教育就业科、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1.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

纳入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6671002.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71002.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86546.59元,增长39.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86546.59元,增长39.4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决算对比收入数中包含了2023年度中央、省、州各级拨入的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6671002.96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946.96元,占总支出的41.36%;项目支出3912056.00元,占总支出的58.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86546.59元,增长39.4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93529.61元,下降15.17%;项目支出增加2380076.20元,增长155.3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原主要因是:因人员减少,行政运行费用减少,导致基本支出数减少。项目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支出数中包含了2023年度中央、省、州各级拨入的项目支出,导致项目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8946.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94340.47元,占基本支出的9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606.49元,占基本支出的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12056.00元。其中:基础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59,856.00元、残疾人康复项目支出770,500.00元、残疾人就业项目支出1,286,000.00元、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795,7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5302.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3.08%。与上年相比增加166346.59元,增长3.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资金增加,致使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7663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87%。主要用于:

1)基本支出2,460,276.44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项目支出2,116,356元,主要用于本年度开展的各项专项业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075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71,160.50元;

2)事业单位医疗13,739.58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61,333.44元;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522.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9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50.00元,决算为16059.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3150.2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89%,完成年初预算的5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90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11%,完成年初预算的58.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650.00元,支出决算为16059.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13150.2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9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市残联加强对“三公”经费的各项管控,严格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落实降本增效的观念,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节约12,499.7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节约2,091.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0387.35元,增长183.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840.35元,增长469.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3.00元,下降13.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残联流动服务公务车未发生车辆维修费用支出,也未发生购买车辆燃油支出,2022年车辆维护费仅支出2,309.90元,2023年市残联流动服务公务车发生了车辆维修费用支出5,000.00元,发生购买车辆燃油支出6,000.00元,发生购买车辆保险费支出2,150.2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造成市残联三公费支出增长,2023年市残联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的管理,杜绝一切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使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度相比减少453.00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残疾人流动服务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事业日常事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接待35人次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606.49元,比上年减少162417.08元,下降49.67%,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下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下降、故本年度支出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差旅费、水电费、电话费等支出,办公费6,169.94元、印刷费4,000.00元、水费3,833.00元、电费3,500.00元、邮电费10,800.00元、公务接待费2,90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50.25元、其他交通费118,644.3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8,946,759.18元,其中,流动资产545,362.87元,固定资产2,361,196.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40,2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3,508.8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1,183.50元、固定资产减少552,325.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150.2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150.2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

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残疾人精准康复辅具适配:围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总体目标,采取“培训、筛查、适配、回访”的模式,通过康复需求调查,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必要的辅助器具,如发放普通轮椅、功能轮椅、坐便器、框式助行器、轮式助行器、铝合金腋杖、钢制腋杖、手杖、防压疮痤垫、电子盲杖等。

阳光家园计划: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为服务对象提供上门特定的服务,送生日礼物(生日蛋糕一份、5公斤食用菜籽油一桶、10公斤大米2袋、100元生日红包一个),提供保健康复服务,心理疏导、保健按摩、清扫卫生、上门理发等、服务时长为23小时。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围绕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实现生活起居无障碍的目标,采取“一人一策、一户一方案”的措施,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例如:对残疾人使用的卫生间蹲坑改为坐便器、加装扶手;对残疾人使用的厨房灶台高度改为适合残疾人操作的高度、加装扶手;对残疾人使用的厨房、卫生间门进行加宽改造方便轮椅进出;对残疾人进出的大门、房门进行改造、建坡道、加装扶手,通过上述等多种无障碍设施改造,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7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