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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落实国家和省州的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措施。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协调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高标准市场体系,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参与统筹协调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有关工作。
5.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州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全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参与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城乡绿化美化建设工作、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措施。
9.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核心竞争力。
10.拟订全市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落实工作及督促检查落实。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贯彻落实数字中国建设部署,推进落实国家、省、州数据基础制度。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拟订相关政府规章草案及指标标准规范。统筹全市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统筹推进数据楚雄、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发展。贯彻落实大数据战略,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拟订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并协调推进建设,开展数据领域对外合作,参与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负责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并对项目建设进行管理。统筹管理市级重要公共政务信息基础设施。负责拟定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13.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4.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5.拟订并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6.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一带一路”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参与辐射中心建设的重大规划,研究提出市“走出去”战略和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省、州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缅经济走廊建设相关工作。
1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19.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计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20.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
21.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拟订楚雄市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等政策。
2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3.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全市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4.管理全市重要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重要物资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重要物资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重要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25.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6.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投资项目。
27.负责对所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8.承担市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建设、人民防空等相关职能。
29.承担县域经济发展、西部地区开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有关具体工作。
3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发展规划科、市委财经办秘书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与社会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能源科、煤炭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规划发展科、粮食物资储备科、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数字经济科、价格认证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好党建工作。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压紧压实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党组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为高质量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抓好宏观管理。按照州委、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目标,认真落实2024年促进经济稳进提质22条政策措施,积极筹措兑现稳增长奖励资金,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深入开展抓项目稳投资行动,强化主要指标预警分析,争取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其他指标匹配性平稳增长。
3.抓好项目投资。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州投资导向,对标中央预算内、国家特别国债、超长期国债、专项债、政府一般债、融资等专项资金支持领域,高质量谋划并做实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同时,抓好“十五五”规划项目库谋划机遇,分类指导各乡镇、部门,与统计部门密切联动,扎实做好一批入库项目准备,全年新开工项目不少于200个,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以上。
4.抓好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严格执行市场负面清单,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招投标领域监管,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确保社会信用体系考评州级排名第一,国家监测系统排名靠前。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做好收费审批、“清费减负治乱”和农业综合水价格改革工作。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强化16类47项指标预警调度,提升营商环境投诉平台投诉件办理销号率,巩固“营商环境不优”整治成果。
5.抓好能源发展。推进存量新能源项目建设,确保存量6个集中式41.7万千瓦按期建成并网,全面推进新能源开发。推动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树苴小岗箐、分山牌煤矿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确保2个煤矿年内实现联合试运转。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争取将数字经济产业园列入省级重点数字经济产业园名单。制定出台数字经济惠企暖企政策,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向园区集聚,实现数字经济投资增长15%,力争数字经济考核全州排名第一。
6.抓好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争取启动楚雄市应急物资和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建设。严格能源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整合行管监管执法合力,加强煤矿、电力、油气长输管道安全,提升能源保供能力。抓好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建设、监管,做到应建尽建,提高城市防空袭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4,219,367.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19,367.04元,政府性基金2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47,893,509.76元对比,减少了13,674,142.72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687.04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185,197.76元相比,增加了319,489.28元;项目支出24,714,68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8,708,312.00元相比,减少13,993,632.00元。主要原因是: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30,000,000.00元,2025预算20,000,000.00元,减少10,0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4,219,367.04元,其中:本年收入 34,219,367.0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19,367.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7,893,509.76元对比,减少了13,674,142.72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687.04元,与上年基本支出9,185,197.76元相比,增加了319,489.28元;项目支出24,714,680.00元,与上年项目支出38,708,312.00元相比,减少13,993,632.00元。主要原因是: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24年预算30,000,000.00元,2025预算20,000,000.00元,减少10,0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4,219,367.0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19,367.04元,其中:基本支出9,504,687.0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19,489.28元,主要原因分析为2025年在职在编人员增加导致增加;项目支出24,714,68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3,993,632.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为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4,219,367.04元,其中:
2010401行政运行6,034,079.73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运转工作经费。
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708,6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职能工作,协调推进各部门相关工作等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46,643.40元,主要用于保障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1,044.64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51,048.00元,主要用于保障5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7.69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0,754.44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1,554.73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7,888.41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7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开展前期工作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68,696.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4,6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5,76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8,8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本年无增减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本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本年无增减变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5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本年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728,898.58元,与上年38,933,314.74元对比,减少14,204,416.16元,减少36.48%。减少主要原因是:一是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10,000,000.00元;二是财政资金紧张,对机关运行经费进行优化和压缩,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46,442,796.20元,其中,流动资产185,592.56元,固定资产44,600,953.7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06,877.65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3,768,819.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228,171.3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426,241.24元,无形资产减少79,423.75元,政府储备物资增加87,124.00元,流动资产增加131,683.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办公用房)1259.55平方米,账面原值947,244.58元;处置行政单位用地1053.80平方米,账面原值79,423.7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