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相关部门:
《楚雄市2024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2024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确保2024年烟叶工作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收购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分烟叶政策落实、烟叶生产管理、烟叶收购管理、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加分项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考核结果应用
(一)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得分折算计入楚雄市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并作为市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下年度烟叶计划分配的依据。
(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烟叶收购管理要求,层层压实烟叶质量责任,切实提升烟叶质量水平。发生严重质量问题,被国家烟草专卖局、省州烟草专卖局(公司)通报批评的,将相应扣减乡镇下年度烟叶计划。
三、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楚雄市烟草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烟草分公司)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市。
(二)本考核办法由楚雄市烟草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办公室(市烟草分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楚雄市2024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表
考核 项目 |
考核指标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
烟叶政策落实 |
强化责任考核 |
5 |
乡镇要把烤烟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制定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结果运用。未制定办法扣2分,未开展考核扣3分,扣完为止。 |
|
计划分解 |
2 |
及时分解下达烟叶计划,计划分解文件缺失的每缺1个扣0.5分,扣完为止;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发现1处扣1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
||
稳定烟农烟区 |
永久烟田保护 |
5 |
对各乡镇落实《楚维州楚维市烟草专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楚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强全市核心烟区建设的意见》《楚雄市基本烟田规划保护管理办法》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规划数据,基本烟田被其他产业、设施等占用且未“退一进一”的,每亩扣0.01分,扣完为止。 |
|
规划区内种烟 |
5 |
以烟田数字系统为依据,在规划区外种烟的,每个百分点扣0.5分。 |
||
稳定核心烟区 |
5 |
通过烟田数字系统查询,以县市为单位,年度核心烟区种植比例 低于规划核心烟区比例的,每个百分点扣0.5分。 |
||
防灾减灾 |
5 |
乡镇固定和流动防雹点5月10日前投入使用,保险期内运行不正常的每个点扣1分,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灾害损失的每次扣3分,可扣出负分。由市气象局负责考核。 |
||
烟叶生产管理 |
品种纯度 |
5 |
严格落实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发现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田间零星种植劣杂品种的每个点扣0.5分,成片种植劣杂品种的每50亩扣1分,可扣出负分。 |
|
优化 布局 |
确保轮作 |
3 |
通过烟田数字系统查询,轮作率低于 6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3分。 |
|
连片种植 |
3 |
坚持连片种植,山区连片不低于50亩、坝区连片不低于100亩。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0.1分,扣完为止;连片中大面积种植其他作物的,每个连片扣0.5分,扣完为止。 |
||
“156”示范 |
5 |
根据《2024年核心烟区“156”示范工程建设考核评分细则》对 “156”示范区进行考核。 |
||
按节 令抗 |
按期完成整地 |
3 |
4月30日未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
|
旱整 地移 栽 |
按期完成移栽 |
5 |
5月10日未完成移栽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 |
移栽面积核实 |
5 |
现场抽查核实,以县为单位,实际移栽面积少于合同面积的,每少1%扣0.2分,可扣出负分。 |
||
绿色 生产 |
烟叶农残管控 |
2 |
切实加强烟叶农残管控力度,根据省、州当年抽检农残检测结果, 得分=2×(1-农残超限率)。 |
|
禁用农药检出 |
1 |
严格控制禁用农药检出,省、州当年农残抽检每检出一种禁用农药扣0.5分,扣完为止。 |
||
氯离子含量 |
1 |
根据烟叶样品检测结果,按照烟叶氯离子含量>1%的样品数占总样品数的比值,得分=1×(1-氯离子含量超限率)。 |
||
烟叶烘烤 |
电能烤房建设 |
5 |
7月1日前完成2024年电能烤房建设任务,未完成的每1%扣0.5分,可扣出负分。 |
|
电能烤房使用 |
5 |
100%开展电能烤房“以补代建”商品化烘烤示范,平均商品化烘烤数量低于3000公斤/座的,每低1%扣0.1分,未投入使用的,每座扣0.5分,扣完为止。 |
||
烟叶收购管理 |
收购任务目标 |
5 |
完成下达烟叶收购计划总量的计5分,未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
|
收购 组织 管理 |
均衡收购 |
5 |
乡镇平均日进度低于1.5%的,每低0.1个百分点扣0.1分;乡镇单日交售进度超过3%,烟叶站、收购点单日超过3.2%的,每次分别扣0.2分。 |
|
收购秩序 |
5 |
收购点烟叶收购秩序混乱的,每个点每次扣1分,可扣出负分。 |
||
质量管理 |
10 |
烟叶收购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每项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
||
烟叶基础设施建设 |
5 |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未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州、市验收的不扣分,二次通过州、市验收的每项扣1分;未一次性通过省级或国家局复验的计0分。 |
||
加分项 |
|
承办市政府烟叶工作现场会议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最高加2分;承办州政府烟叶工作现场会议效果好的每次加2分,最高加4分。 |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