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是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一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以加强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强化教师培训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教师培训工作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为基础教育服务,促进全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师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的不断发展。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在楚雄市政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主要进行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干部培训,教育科研、教学仪器装备、教学质量监控、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与推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下属三个职能部门:教师进修学校、装备站、教科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902.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2.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05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64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减少收入合计150.48万元,下降14.3 %。收入减少原因:1、根据财政相关要求减少开支,收入相应减少。2、在职人员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90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84万元,占总支出的84.89%;项目支出136.32万元,占总支出的15.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1052.64万元对比减少150.48万元,下降14.3%。减少原因:1、根据财政相关要求减少开支,培训项目减少,相应支出减少。2、在职人员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5.84万元。其中:在职和离休统发基本工资277.22万元,津贴补贴152.08万元,在职奖励性绩效及奖金123.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5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1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8.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8万元,住房公积金41.92万元,公用经费23.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合计742.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合计23.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08%。2018年基本支出827.89万元。其中:在职和离休统发基本工资216.46万元,津贴补贴158.67万元,在职奖励性绩效及奖金131.3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66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0.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7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4.26万元,住房公积金49.09万元,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51.30万元,遗属补助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28万元,公用经费71.04万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合计减少62.05万元,减少原因:一是根据财政要求减少相关开支,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46万元,占减少总额的76.49%。二是2019年在职人员人数由于退休比2018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6.32万元。其中:教师进修师训经费95.00万元,教研经费32.15万元,名师工作室经费5.69万元,高中教研组长工作室经费3.48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224.75万元。其中: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国培经费102.68万元,教师进修师训经费70万元,教研经费40万元,名师工作室经费4.15万元,高中教研组长工作室经费7.92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合计减少88.43万元,减少原因是2019年没有国培项目支出,减少了教研经费和高中教研组长工作室经费的支出,但2019年教师培训经费支出增加,增加25万元,增加比例35.7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2.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1052.64万元对比,2019年减少15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0.48万元。支出减少原因:一是根据财政要求减少相关开支,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减少47.46万元,占减少总额的76.49%。二是2019年在职人员人数由于退休比2018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支出66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其中:基本工资221.71万元,津贴补贴151.08万元,奖金68.25万元,绩效工资55.4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28万元,办公费21.00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05万元,邮电费5.46万元,物业管理费12.15万元,差旅费10.82万元,维修维护费2.49万元,会议费5.42万元,培训费30.08万元,公务接待费1.49万元,劳务费45.23万元,工会经费19.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补助、离退休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5.51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1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62.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69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职工购房补贴支出,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41.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0万元,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支出,根据财政相关规定压缩相关“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9万元,下降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5.3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相关“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万元,占51.46%;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占4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管理干部培训、教育科研、教学仪器装备、教学质量监控、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与推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师培训和教育科研聘请专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想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资产总额10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39万元,固定资产95.6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0.6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8.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06.04 |
10.39 |
95.65 |
0 |
0 |
0 |
95.65 |
0 |
0 |
0 |
0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负债合计10.39万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其中:应退租用金及工程质量保证金7.71万元,代管普通话活动经费0.77万元,教师节慰问经费0.50万元。应代缴2019年12月职工个人所得税税款1.41万元。为避免潜在的资产负债风险,学校将尽快列支其他应付款,同时完善固定资产增减以及处置。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5.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