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000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紫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紫溪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省州市各级专项巡视巡察和“回头看”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村组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正转化为锐意进取的精气神和克难攻坚的原动力。
2.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经济发展平稳健康。
经济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过去一年,紫溪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稳增长决策部署,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完成生产总值11.29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10%;固定资产投资4亿元,增长20%;招商引资6.397亿元,增长26%;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87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06元,增长8%。产业发展持续向好。全年实现粮食总产量达1308.1万公斤,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4300亩,总产值9310万元;种植烤烟2730亩,完成烤烟收购任务35万公斤,实现产值1028.65万元;完成魔芋产量达2000吨,产值2600万元;完成人工食用菌种植20万平方米,花卉300亩,中药材1100亩,鲜食水果8850亩。全年生猪出栏22080头,肉牛出栏2224头,肉羊出栏6522只,家禽出栏135083羽,禽蛋产量61吨,实现肉类总产2562吨,畜牧业产值8500万元。紫溪镇去年共接待游客约39万人次,实现旅游经济总收入约1500万元。紫溪彝村获批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以紫金为重点的特色林果观光和采摘体验游,以民族文化为魂的冷水河特色村、百草花苗寨、大紫溪小康示范村及板凳山民族文化风情原生态游,以观光为主的紫溪彝村休闲游多元化融合发展。
3.聚焦主责主业,重点领域工作取得关键性进展。
扶贫工作精准推进。过去一年,共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557.43万元,社会帮扶资金及物资折合总值108.42万元。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脱贫,其中:2019年实现脱贫71户211人,母掌、岔河2个村脱贫出列,实现了所有贫困村脱贫出列。基本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控辍保学成效明显,共兑付教育帮扶资金6.15万元,帮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33名。基本医疗保障持续全覆盖,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危房存量全面清零,全年实施危房改造208户。实现贫困人口转移就业795人,15户贫困户享受了75万元小额信贷政策帮扶,整村推进、道路硬化、安全饮水等扶贫项目稳步推进。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中向好。紫溪镇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应急处置、投资项目审批等制度,严控新增债务,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污染防治持续加强。环保督察和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有序推进。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着力“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专项行动,环境优良率达100%;严格落实河长制,投入3.2万元实施控源截污、生态修复等工程,清河行动广泛开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乡村治理与改革发展稳步推进。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机制,制定执行了《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收费管理制度》,全镇辖区123个村小组持续完善村庄生活垃圾保洁和收费制度。坚持“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模式,配备垃圾清运车6辆,垃圾箱体97个,垃圾转运站运转良好。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岔河村44户贫困户实施了户厕改造建设,全镇2座公厕完成旱改水改造。安装村组太阳能路灯243盏,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身份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两区”划定工作有序完成。
4.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发展条件全面改善。
一批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加快实施,楚雄市环球农批会展交易博览中心、弥楚高速项目征地及协调工作保障到位;紫大公路在我镇辖区内的一、二、三标段土建工程项目、紫溪森林康养小镇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投资750.4万元的岔河村、母掌村扶贫整村推进水利项目和前进社区、紫溪社区广大铁路复线影响水利设施还建工程项目基本完成。投资198.79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工程,解决了19个村小组2752人生产生活用水困难和季节性缺水的问题。投资1347.9万元的5条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及12条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完成。投资24.11万元的“小广场大喇叭”项目工程投入使用。投资1557.43万元的母掌、岔河两个贫困行政村2019年扶贫整村推进村内户外道路硬化项目全部完工。完成了总投资101.06万元的法藏寺村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投资72.83万元的岔河村党员活动室建设项目和投资109.56万元的母掌村农村社区试点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投资178万元的前进社区便民中心综合用房项目主体已经建成。
5.积极回应人民期盼,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过去一年,养老有保障,扎实开展养老保险工作,完成新参保开户130人,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91%,续保6674人,完成率92.22%,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续保率100%,符合领保条件的农村老人1914 人,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大力推广金融社保IC卡使用,社保卡运用率达99%;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有序推进,完成率100%。医疗有保障。全镇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并轨,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12724人,参保率达97 %。向市级上报医疗救助金285人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就业创业有保障,举行农村就业专场招聘会1场,劳动就业培训12场次,参训人员652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3790人,完成创业贷款审批10户,发放贷款140余万元。农业发展有保障。过去一年,严格落实惠农政策,共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24.70万元,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89万元,完成率107%,兑付草原生态奖补资金55.30万元,兑付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52万元。民生事业有保障。紫溪镇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模范集体”,并成功入选“省级首批科普小镇”,紫溪镇紫金村被命名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教育优先发展各项措施全面落实,楚雄金鹿中学前进分校挂牌成立,集团化办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落实农村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救助、困难家庭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科技、民宗、史志等工作全面加强,文化、妇女儿童、老龄、教育体育等工作取得新进步。
6.狠抓平安法治紫溪建设,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平安紫溪稳步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镇工作扎实推进。强化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整治、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政发案率较2018年下降17.6%,案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环境得到净化;畅通群众诉求,强化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9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共办理办结来信来访108件186人,办结率100%。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年内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严厉打击森林违法行为,完成森林督查62个疑似图斑核查工作,查处森林督查紫大线违法占用林地39起,处罚226.93万元,查处其他森林违法案件24起,处罚20.22万元。安全生产平稳推进。矿山、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环保监管力度持续加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县“3·21”爆炸事故教训,各行业领域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持续加大。非洲猪瘟防控有力有效,部门联防联控联动机制作用凸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镇党政班子先后召开10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和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大排查专项行动。制定完善《紫溪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卷调查、宣传教育等系列活动,专项斗争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
7.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稳步提升。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执行好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坚持主动向镇党委报告工作,自觉接受镇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32件,面商率为100%、满意率为100%。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工程项目。政府职能持续转变。全面完成紫溪镇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各职能部门机制体制得到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忠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定期开展农村“三资”清理,规范“村账镇管”运行机制。严格执行“1+10”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作风建设,政府为民务实清廉,干部担当作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6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党委、政府、人大、共青团、妇联。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 其他事业单位:计生办、科协、社保所、企业办、文化站、规划站、农推中心、兽医站、林业站、水管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度收入合计2,578.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8.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2018年度收入2,397.69万元,增加181.10万元,增长7.5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度支出合计2,61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8.46万元,占总支出的60.39%;项目支出1,035.19万元,占总支出的39.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2018年度支出2,575.62万元,增加38.02万元,增长1.4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工资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78.46万元。比2018年基本支出1,522.05万元,增加56.41万元,增长3.7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5.19万元。比2018年项目支出1,053.57万元,减少18.38万元,下降1.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镇项目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2019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7.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9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比上年2,452.54万元,增加156.10万元,增长6.3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工资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6.26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84.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万元;资本性支出4.59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文化站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66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1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3%。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22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0.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08万元;资本性支出0.13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15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1.45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万元;
5.城乡社区(类)支出52.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主要用于国土规划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37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65万元;资本性支出20.00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464.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紫溪镇农业补贴、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4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7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0万元;资本性支出16.24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企业办机构运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98万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89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662.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3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99.79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应急救援支出和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支出,其中:商品及服务支出14.4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1.47万元,支出决算为36.57万元,完成预算的8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4万元,完成预算的76.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4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和各项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43万元,下降1.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39万元,下降17.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6万元,增长16.93%,增长的原因是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公务接待费4.82万元没有纳入对比数据。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进一步完善规范接待制度规定,大部分的接待从原来的餐馆、农家乐改为政府食堂统一接待,大大的压缩了餐桌上的浪费,节省了招待费的支出。二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公车统一停放等制度,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4万元,占44.15%;公务接待费支出20.42万元,占55.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4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4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紫溪镇行政区范围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02万元,比2018年支出数644.58万元,减少290.56万元,下降45.08%,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财政体制补助经费没有纳入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二是压缩了单位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12.59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3.43万元;邮电费3.72万元;差旅费0.32万元;维修(护)费1.82万元;公务接待费6.63万元;劳务费265.21万元;工会经费15.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1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资产总额1700.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3.91万元,固定资产386.5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54.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49.6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04.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9.7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4.06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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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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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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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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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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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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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700.44 |
1313.91 |
386.53 |
280.53 |
25.72 |
0 |
80.2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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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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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镇2019年度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五)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3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