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工作,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大势,及时回应民生关切,统筹解决“一老一幼”问题,推动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事业产业协同提速发展。2023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帮扶、收入分配调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强化“一老一幼”服务等工作。完善“一老一小”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事关千家万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完善人口服务体系。
近年来,楚雄市聚焦“一老一小”民生问题,积极开展养老托育改革,织牢织密“一老一小”民生保障网,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养老托幼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
——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守护“夕阳红”
强化改革政策设计。制定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制度,与州国投公司签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合作协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框架体系。
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城区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支撑、以民办养老机构为补充、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主,将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延伸至家庭。农村在满足政府兜底特困供养人员的同时,把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鼓励盘活存量资产开展公建民营或委托管理,扩大基本养老服务供给。目前,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达21个,养老床位1052张,老年幸福食堂9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4个。
创新智慧养老服务。建成楚雄市智慧养老服务指挥调度中心,探索开发“楚雄市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APP”,打造全市智慧养老“电子地图”,将养老机构专业服务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提供就近养老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构建“1+4+N”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和镇、村、组为老年人服务“网格”队伍,推进优质服务资源向老年人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让基本养老服务惠及全市老年人,实施适老化改造550户,建设家庭养老床位727张,开展社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5.3万余人次,老年助餐服务7.6万余人次。
优化资源配置。成立市养老服务协会,建立固定的联络机制和联络平台,与其他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等紧密合作,促进养老事业和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会员单位内部学术交流5次、外出学习交流3次、省级博览会参观考察2期。
——补齐托育服务短板,鼓励“大胆生”
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投资3693.8万元,在市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中规划建设普惠托育服务中心综合楼1幢,新增托位195个,为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等多种“医育结合”服务。
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预防接种、育儿保健知识宣教等健康服务。积极动员组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机构,全市有婴幼儿托位照护服务机构21家,托位1917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达3.09个,创建州级示范托育机构2个。
加大投入,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学条件。编制校点布局规划,概算资金10.95亿元,规划建设幼儿园34所,预计新增学位1.09万个。目前全市有幼儿园116所,省一级园23所,教职工0.23万人,学前教育班级695个,在园幼儿2.02万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为97.3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90.85%。
聚焦普惠,探索品牌发展新路径。深化集团化办园模式改革,支持和鼓励省一级公办示范幼儿园成立教育集团,采取名园带弱园、名园办新园等方式举办幼儿园。强化小区幼儿园建设管理和专项治理,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持续推进“课程游戏化改革、省级示范幼儿园创建,构建民办幼儿园年检、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导”等制度,促进幼儿园品牌化发展。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幸福家”
织密家庭、学校等六大“保护网”。制定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监护责任、救援帮助等工作机制,构建市、乡、村三级纵深参与的未成年人关爱组织体系。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关爱。配备儿童督导员15名,儿童主任154名,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巡访,健全定期巡访制度。
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对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施提升改造,打造乡镇未保工作站和村(社区)儿童之家示范点,建成省级示范儿童之家2所、州级2所,实现乡镇、村(居)委会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
加大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力度。2023年7月起,将孤儿等特困儿童补助金提高至1340元/人/月,发放补助金146.75万元;2024年发放补助金48.81万元,切实保障孤儿等特困儿童合法权益。
积极营造关心未成年人良好氛围。“五社”联动,组织“奋进新征程•同心护未来”“护苗联盟•绿书签”“幸福家•伴成长”等未成年人活动,不断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品牌培育力度。
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民政、教育等部门牵头,排查留守儿童827名,及时录入全国系统,纳入关爱服务保障,建立“一人一档”信息档案,有效协调解决留守儿童教育保障和关爱服务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