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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zfbgs-/2023-1201004 信息分类: 经营主体倍增
发文日期: 2022-04-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11-07
称: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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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区,市属有关部门,各乡镇:

《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执行。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48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推动楚雄市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通〔202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楚雄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紧紧围绕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定位和使命,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扶持机制,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和高税收高利润企业,培育支持一批高新技术认定企业和挂牌上市企业,增加发展一批达规上限企业,坚持内培外引,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培育好、发展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实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动能。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通过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一)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09702户、年均增长16.2%,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4户以上;全市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35078家、年均增长22.5%,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家以上。

(二)促进市场主体大起来。2025年,全市四上企业数量达到789家、年均增长21.4%,大力扶持链主企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支持链主企业发展壮大。

(三)促进市场主体活起来。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例超过50%;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 6万个左右。

(四)促进市场主体强起来。2025年,全市企业在上榜中国500强上取得突破,挂牌上市企业达1家以上,新三板企业数量力争达到5家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6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17家;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7000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70个。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潜力

1.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提高登记注册效率。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不断完善市、乡镇两级政务服务大厅市场主体开办综合窗口建设,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集中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同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实现更多类型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开办部门协同机制,上下联动,全面推行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纳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统一办理。实行企业住所(营业场所、经营场所、主要经营场所)登记、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试点改革,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全面推广营业执照自助打印,简化银行开户程序,2021年起全市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以内。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即时办结。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运用,稳步推行一照多址改革试点,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便利化措施。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大力简政放权,按要求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强化各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严格执行全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专项整治,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原则,持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巩固提升我市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实现试点乡镇经济管理事权应放尽放。动态调整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优化再造投资审批流程,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大力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不断迭代升级,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再单独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将相关业务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核发新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实施一套报审材料、一个窗口接件、一个机构审查、一份合格证书的四个一一站式审图,加快建设项目的审批进度。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六多合一(多规合一、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验合一、多证合一、多管合一),在“806040”的基础上实施“705030”改革,压缩建设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分别压缩到705030个工作日。将政府投资市政类(非独立占地)线性项目、改造类(规划条件不变)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业类投资建设项目等3类工程项目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403530个工作日。优化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机制。制定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对建设工程类、建(构)筑物类、设施类纳入清单项目可不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立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取消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未办理规划建设手续而已开工或已竣工的工业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向上争资项目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在满足基本条件时直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实行多图合一和审批结果推送制度,实现按照划拨供地类、出让供地和设计条件调整类、已出让用地置换类分流程推送。制定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受理审批服务指南,对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其他经政府研究确定的项目,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审批。深化市政设施接入审批改革,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占道施工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告知承诺制。提升办理用水用电用气便利度,设立水电气业务联合窗口,推进水电气协同办理,畅通线上办理渠道,实现申请材料等信息全部网上收集、审批、回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责任单位:楚雄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3.落实税费扶持政策,加强财税金融服务。严格落实六稳”“六保优惠政策、确保省政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我市稳增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强政金企沟通对接,健全完善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合作联动机制,抓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双推送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实现金融服务企业团队工作常态化,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大引金入楚工作力度,力争到十四五末,有1家以上金融机构到楚雄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楚雄市金融中心建设,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入驻,打造具有我市特色的金融中心。加强企业上市培育,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思路,紧紧围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目标,主动加快推进企业股权改革工作步伐,努力提升中小企业的生产规模和融资能力,主动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奖励和协调服务工作力度。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挂牌上市企业达1家以上,新三板企业达到5家以上。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精准保险业发展定位,充分发挥金融服务业支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市场主体持续发展的作用。进一步理顺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和完善自行判别、自行申报税费,使之形成常态,全面推进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深入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拓展网上办税缴费,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企业医疗(含生育)保险费、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失业保险费的申报及缴费,个人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一部手机办税费、支付宝、银行手机等APP等线上渠道完成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在推动省级征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做好我市征信平台的完善和使用推广,与全省同步实现信易贷在线平台办理。推行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便利化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开展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费用。推行一部手机云企贷信易贷平台广泛运用,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激励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积极落实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等金融政策,对新增贷款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给予特别利率优惠,相关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尽快发放;对存续贷款安排专人对接服务,确保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及时予以展期、续贷、下调利息等支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经规〔2021274号),完善破产制度配套政策,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降低破产制度运行成本,加快僵尸企业出清。(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4.完善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通过统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有序配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全面启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加快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鼓励探索多方式供应土地、积极拓宽耕地占补平衡渠道、优质高效审批建设用地等措施,做好重大项目用地协调服务,提前介入、靠前服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服务,及时跟踪重大项目进展,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着力解决项目用地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项目顺利实施。坚持区域内土地开发成本综合、动态平衡,通过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等经营性用地弥补工业用地成本,相应适度合理下调工业用地基准地价。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各项计提费用减免,停止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支持工业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对我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但不得低于该项目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有关费用之和,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最长于2年内分期缴纳。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鼓励工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提高土地供应率,减轻企业负担。严格执行《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中关于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的相关政策,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只限于与宗地直接相关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照明、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与工业用地宗地无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不摊入工业用地前期开发成本。鼓励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发展适合当地和自身发展实际的先进制造、生产性和高科技服务业、创新创业平台等。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保障市场主体用工用人。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简化报装手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推进水电气网过户与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商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楚雄供电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创新创业。加强关于稳增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各项惠企利企政策措施的收集汇总,广泛宣传普及。加强招商引资企业帮办服务,建立楚雄市投资服务中心,为重点产业链招商和项目落地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大第三方服务专业公司培育,完善全方位服务体制,牵头促成楚雄市产业招商公司组建成立。建立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政策扶持,畅通部门、高校、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建立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建立培育和优化创业创新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综合性高效创业创新服务。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重点鼓励支持楚雄技师学院、楚雄师范学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通融创新。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探索对新业态新模式进行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6.加强收费监管,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进一步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和《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云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做好《楚雄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全面落实,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上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健全完善 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7.严格市场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大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处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法无禁止即可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8.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价格、内部管理、经营模式等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以版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为重点,深入开展铁拳剑网”“清源”“蓝天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体制机制。依法严格执行上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慎用、少用行政强制措施,防止一关了之、以罚代管。依托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责任单位: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9.加强配套服务,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紧紧围绕重点产业和支柱经济进行延链补链强链招商,借力新一轮央企入滇,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市产业和经济契合度好的产业项目。建立《楚雄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调度、全程跟踪服务、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建立《楚雄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市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专班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到我市投资的重大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牵头部门: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属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健全完善机制,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我市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机制。依托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用好用活营商环境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常态化 做好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和投诉举报问题的交办处理、结果反馈工作,完善转办、督办、催办、跟踪的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及时限,加强与承办部门的承接和沟通,坚持日清查、日催办,确保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得到及时处理。各级市场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常态化联系主管行业市场主体的工作机制,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和不妨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主动沟通,采取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来楚企业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增强在楚雄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和诉求100%按时按要求回复,满意率达98%以上,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联系市场主体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市营商办、市政务服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科协、市工商联、市供销社,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狠抓产业发展,促进市场主体质量倍增

1.狠抓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落实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政策,持续深入开展联系服务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三进三看解难题活动,按照扶优、扶强、扶特、扶大与引进并重的原则,重点培育一批产销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梯次农业小巨人,积极指导创建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或产业联盟,开展精准、定向、专题招商,着力引进一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绿色食品牌产业链重点招商项目及企业,大力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培育一批加工型领军企业,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壮大新主体,注入新动能。高标准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样板区、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引领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能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特色小镇、强镇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争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林业示范区。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培育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业,推动形成一批农业生产、加工、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鼓励支持农民工创业和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致富,持续推进省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提升合作社发展质量。到2025年,全市农业企业达到2650家、年均增长25.4%,其中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0家、年均增长16%。(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2.狠抓工业企业培育壮大。持续开展工业经济发展攻坚工程,加强楚雄国家高新区和各个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项目、企业、人才、技术在产业园区落地,资金、土地指标、电力保障等要素向产业园区倾斜,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产业集聚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的重要平台,做大做强做优园区经济。按照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战略布局,坚持两型三化方向,聚焦项目,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加快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加快制造业向精深化、链条化、集群化发展,因地制宜以我市主导产业为核心构建产业链、打造产业群。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试,抓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紧跟项目进度,抓细抓实企业升规达产工作。做好新建项目纳规入统工作,对新纳入规模以上口径统计的工业企业继续执行达规企业奖励补助政策。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全力推进“100”项重点工业项目实施,突出抓好产业链招商引商,围绕重点产业补链、延链、强链需要,抓好项目谋划和招商。加快培育重点特色产业,紧扣绿色硅材、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大健康、光伏材料、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组织、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抓好项目落地跟踪服务,扶持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实施新企业培育、停产企业复工开工、企业促销扩产达产和中小企业成长系列工程,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行动计划和民营小巨人培育工程,力争每年新增省级专特新成长型企业5户、新增省级专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支持企业升规达限,持续推动一批中小企业培育成长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给予奖励。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及规下差异化奖补政策,按照小升规、规变强、强上市的培育发展路径,培育一批发展起点高、创新基础好、创新意识强、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功上市。扶持引进一批低能耗、高附加值工业企业,加快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形成特色鲜明、配套完善、生态良好的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以工业互联网为重点,加快产业互联网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重点产业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等融合应用,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促进我市工业企业活起来、多起来、强起来,培育更多有活力优质工业企业,不断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到2025年,全市工业企业达1646家、年均增长23.8%,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82家、年均增长22.5%。(牵头部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3.狠抓建筑企业培育壮大。制定完善促进我市建筑业稳步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年度建筑业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加大对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建筑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股权置换、混改等方式组建年产值十亿级及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加快推进劳务企业向专业作业企业细分转型发展,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鼓励大型建筑业企业,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转变,开拓城市更新、轻资产运营、特色小镇、新基建等新兴业务,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加大金融信贷服务支持,开展以企业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的试点工作。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放宽投资领域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燃气下乡、康养服务等重大项目投资,保障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度,落实相关奖补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楚雄,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和入滇央企、省州外大型建筑企业组建联合体和项目公司,共同参与省内重点项目建设。优化资质资格管理,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培育发展更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达到4057家、年均增长25.4%,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217家、年均增长22.7%。(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4.狠抓商贸企业培育壮大。深化扩大内需政策,更大力度促消费,开展挖掘释放消费潜力专项行动,落实我市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支持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支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提质升级。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改造新建城乡批发市场和乡镇新型商贸中心,创建品牌市场,搭建批发零售企业公共经营平台。建设新型社区商业服务中心和城市大型综合性商业中心,发展中小型连锁超市、便利店和电商体验店,培育适合本地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零售业态。引导餐饮住宿企业适应新常态,及时转变营销策略,以质量创优势,以特色铸品牌,以创新谋出路,积极发展连锁经营,适应市场需求。抓好内贸促进政策及相关资源整合,完善商贸领域政策供给,加强限额以下商贸企业跟踪培育,强化资金项目支持,加快推进商贸企业达限入统,对达限企业继续执行达限企业奖励补助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全面提升楚雄市对外开放水平,找准我市重点产业链的特点和竞争优势,聚焦产业链的薄弱环节和价值链的高端环节,包装策划一批延链补链的外资产业项目。全面落实外资项目专班机制,解决外资企业诉求,做好企业帮困解困,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支持外企享受配套优惠政策,提升外资招商成效,促进外资企业发展。大力推动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培育外贸外资市场主体。到2025年,全市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12939家、年均增长24.1%,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313家、年均增长21.5%,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达到40家。(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外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5.狠抓服务业(不含批零住餐企业)培育壮大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货物运输、仓储物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紧盯文化旅游业、大健康产业发展,聚焦物流快递、金融服务、会展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领域全产业链,狠抓生活性、公共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充分挖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潜力,扶持文旅龙头企业,发展传统文旅企业,培育生态、康养、体育、研学、演艺、文创、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企业。推动民族文化等与创意设计、现代时尚、数字技术等融合发展,做精做优做特专业型骨干文旅企业和中小微文旅企业,支持有实力的旅行社向集团化、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支持中小微旅行社创新运营服务模式,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积极开发优质线路产品,培育品质优市场主体。推动景区运管企业改革,积极打造升级更多符合条件的景区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立足我市地处滇中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彝族火把节旅游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彝族特色餐饮企业,做精做专涉旅住宿企业,培育一批以彝族刺绣为代表的文创商品企业,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互补互利。引进康养服务优质企业落地楚雄,培育新型体育和体育康养服务业企业。加快养老、托育、家政等家庭服务业发展,紧抓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优质物业管理企业。推进会展业转型升级,促进展会双线创新发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专业、特色会展企业。加快物流产业发展,实施物流枢纽建设,打造云南省电子商务示范市,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打造物流产业集群,培育壮大物流产业相关市场主体。将出租车与互联网结合、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结合,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市场秩序,激发网约车市场活力,促进体制创新,为网约车司机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大力引进金融机构,支持银行设立专营机构。依法依规稳妥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保理等金融服务企业。在服务业的每个重点领域中,遴选 1-2家规模大、业态新、创新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作为行业标杆,引领全行业发展。设立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培育10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帮助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到2025年,全市培育特色小微涉旅企业100家,培育新业态企业8家,创建4A级及以上景区2个,建设等级旅游民宿7家,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达到46家;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11416家、年均增长22.7%,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7792家、年均增长14.6%;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业企业)达到77家、年均增长15.7%。(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6.狠抓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深入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工程,及时制定落实更多的、精准的、有效的、可操作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培育壮大的政策措施,加强人才培养、创新驱动、融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使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量质齐增。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改革创新发展,整合政府资源,实施精准服务,培育引导我市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完善金融机构监管考核机制,把银行业业绩考核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挂钩,推动中小企业投资项目与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拓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贷款途径。建立与省联动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机制和各项融资贷款优惠减免政策措施,确实解决好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筹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上下游市场主体培育,建立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平台和融资体系。持续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惠企利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各类市场主体。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构建亲清新政商关系。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完善服务体系,加强创业扶持引导,积极协调解决个体工商户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用工等方面突出问题。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制定个转企优惠措施。到2025年,全市中小企业达到32983家、年均增长23%,个体工商户达到73738户、年均增长14%。(牵头部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市政务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精神要求,充分认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就业的重要保障和支撑作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扛起狠抓落实的责任,知责担责、知重负重,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工作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对照职责分工,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时序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把握时间节点,按月对市场主体培育发展情况、目标任务进度、存在困难问题及时进行研判、预警、应策、推动和问效,并于每月末将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属有关部门在本方案印发后10日内,要制定本行业倍增计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发;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于本方案印发1个月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目标考核。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将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作为营商环境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列入年终综合绩效考核。市政府办要将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查;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工作进度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行业牵头部门要扛牢压实责任、切实履职担当、认真对标对表,加强对本行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帮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困难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市场主体倍增任务目标。

(四)加强政策宣传,总结措施成效。各级各部门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大宣传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做好政策宣传、政策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处理各方关切和诉求,确保各项纾困解难、惠企利民政策措施落实落细,使更多市场主体充分公平享受改革红利。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附件:2021-2025楚雄市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2021-2025年楚雄市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家

市场主体类型

2021

2025

年均增速

职责分工

企业

15632

35078

22.5%

 

农业企业

1017

2650

25.4%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中:农业龙头企业

83

150

15.9%

工业企业

700

1646

23.8%

牵头部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81

182

22.5%

建筑业企业

2081

4057

25.4%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中: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

96

217

22.7%

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5469

12939

24.1%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144

313

21.5%

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6365

14416

22.7%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4521

7792

14.6%

其中: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43

77

15.7%

中小企业

14438

32983

23%

牵头部门: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高新区经济发展部、市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个体工商户

43767

73738

14%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投资促进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农民专业合作社

715

886

5%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州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等市级有关部门,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企业、个体、农专合计

60114

109702

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