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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zfbgs-/2023-0911060 信息分类: 社会救助
发文日期: 2024-08-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号:

楚雄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表时间: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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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综合业务

政策

法规

文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楚雄州社会救助实施细则》(楚政通2015 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2

监督

检查

楚雄市社会救助通讯地址,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民政局电子屏

3

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4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3】3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4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最低生活保障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6

审批 信息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市政务服务中心

7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8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9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市政务服务中心

10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市政务服务中心

11

临时救助

政策

法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市政务服务中心

12

临时救助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

13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市民政局

■政府网站

■民政局公告栏

■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