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政办函〔2023〕4号
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按年度进行调整、公布。因工作需要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三、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楚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名称 |
类别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楚雄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
方案 |
市市场监管局 |
2023年3月底前 |
2 |
楚雄市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方案 |
规划 |
市水务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3 |
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规划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3年4月底前 |
4 |
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
方案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6月底前 |
5 |
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 |
方案 |
市政府办公室 |
2023年3月底前 |
6 |
楚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方案 |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
2023年3月底前 |
7 |
楚雄市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
方案 |
市农业农村局 |
2023年1月底前 |
8 |
楚雄市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意见 |
方案 |
市发展改革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9 |
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
方案 |
市卫生健康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10 |
楚雄市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 |
方案 |
市财政局 |
2023年4月底前 |
11 |
楚雄市推动商贸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方案 |
市商务局 |
2023年12月底前 |
12 |
楚雄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意见 |
方案 |
市教育体育局 |
2023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