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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ncj-/2024-1121308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10-16
发布机构: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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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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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特殊困难群体和困难地区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并对项目组织验收、监督、管理。

2.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规章宣传;制定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升、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计划。

3.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行业扶贫和信贷扶贫工作,管理村级互助资金,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4.负责组织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工作。

5牵头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定点帮扶,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楚部队定点帮扶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8.负责脱贫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督促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衔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决扛牢压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治责任。2023年以来,楚雄市制定印发了《楚雄市乡村振兴“三巩固六争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14份指导性文件,市委市政府14次听取和研究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楚雄市落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兼任15个乡镇党委第一书记,36名市级领导挂包全市154个村(社区),逐月开展督导调研,面对面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先后引进、培植新型经营主体103个,种养殖大户和致富带头人163人,推动104个1490.9万元项目落实落地。

2.抓好政策宣传和问题集中排查。聚焦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同移动公司签署协议,通过短信方式,对全市惠民政策定期向全市脱贫户、监测户和帮扶干部推送,切实解决沟通不畅、宣传不及时等问题。2023年,全市共发送惠农政策宣传信息10批次惠及98726人次。开展“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以东华镇为试点,通过5批次,对全市10个乡镇2016至2022年涉农项目资金开展集中专项监督整治,核查涉农项目1327个,涉及资金2.75亿元,发现并整改问题87个,进一步校正了项目资金使用偏差,真正让群众受益、乡村发展。

3.扎实推进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紧紧抓住楚雄市被列为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试点的发展机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专班,建立“1+7+3”政策支持保障体系,全面整合、盘活乡村资源,以项目运营为导向,树立项目“投、融、建、管、营”理念,推进“资源、资产、资本、资金”四资转化,通过“农户+”、“合作社(企业)+”、“园区+”等方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倾斜。截至目前,已策划乡村振兴融资项目91个,召开政银企座谈暨项目推介会6次,筛选推介项目17个52亿元,达成合作9个,协议资金21.94亿元,有力破解了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及金融与乡村需求信息不对称等困难问题。

4.建立农户增收“红黄牌”制度。聚焦脱贫户、监测户持续稳定增收目标,建立防返贫监测帮扶“一月一研判”“一月一监测”“一月一帮扶”“一月一调度”和脱贫人口增收“一季一分析”“一季一调度”工作机制,对脱贫户、监测户实施动态监测帮扶、稳定增收全过程管理,并依据工作成效分别给予“绿牌表扬”“黄牌提醒”“红牌警示”,适时通报,持续传递压力,压实帮扶增收责任。截至目前,对挂“红牌”的11个乡镇和3家市属部门进行约谈,对挂“黄牌”的9个乡镇和6家市属部门给予工作提醒。

5.抓防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紧盯2023年8050元防返贫监测帮扶线,坚持“政府找”和“找政府”结合,对风险农户及时发现、及时纳入、及时帮扶。截至目前,新识别监测对象44户139人,风险消除27户86人,国办系统内全市现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共10318户38483人,其中脱贫户9261户35278人,监测对象1560户4869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261户710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87户225人,边缘易致贫户89户211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5户274人。

6.抓定点帮扶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市级领导挂联乡(镇)、部门定点帮扶村(社区)、干部职工帮户”要求,36名市级领导分片挂包15个乡镇,15名市级领导兼任乡镇党委第一书记;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和第一书记170人,全市136个村(社区)、51个重点村,9944户重点户实现干部帮扶全覆盖。截至目前,挂包单位走访挂包农户35.27万户次,制定帮扶规划2854个,建立和引进新型经营主体103个,培育种养殖大户、致富带头人163人,争取到位帮扶项目104个,引进、投入资金1490.9万元,帮助销售农产品12839.27万元。

7.持续抓实问题起底清零。2023年,召开问题整改推进会议3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听取整改情况报告,部署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十一届省委第三轮、第四轮巡视反馈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8个方面问题全部整改完成。省州市考核和巡察检查发现和反馈74个共性问题、27个个性问题、举一反三查找的70个问题全部整改清零,制定完善4项制度措施,全面消除问题隐患。

8.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发放小额信贷4458.9万元,占年度计划4250万元的104.9%,实施产业项目59个,新增烤烟陶瓷厚膜热源电烤房460座;肉牛养殖示范基地4个;核桃、粮食等加工设施共6套,村级经济适用房400平方米;385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8522户33498人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新增肉牛贷款2.47亿元,1926户脱贫户、监测户通过肉养殖实现户均增收1.94万元。发展专业绣娘6000余人,彝绣产值达690多万元。投入1544万元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平均达17.44万元,10万元以上村(社区)由2018年的67个增长至2022年底127个,增长189.55%,2023年底可实现全覆盖。

9提升劳动力就业技能。2023年,培训城乡劳动力28338人次,发放春季学期雨露计划679人149.65万元,新增脱贫家庭“两后生”100%接受职业教育;开发公性益岗位950人,20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4000余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54人。2023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7.59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21万人,务工时长平均达8.5个月以上。建成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示范园,发放创业贷款0.22亿元,扶持234人创业,带动就业360余人。

10.乡村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投入7779.55万元实施重点项目96个;新增30户以上自然村和村内户外道路硬化路11.78公里,26个村民小组30户以上自然村90公里通村硬化路已全面开工建设;建设东瓜镇大屯村、紫溪镇李大村、大地基乡巴拉际村州级乡村建设示范村3个,实施民族团结示范乡镇1个、民族团结示范村5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个、产业发展示范村1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2个,全面推进在大东社区、以口村委会等村(社区)和紫溪镇全域、蔡家湾片区、前马房片区、东华朵基、莲华等示范区域建设,打造“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的乡村振兴示范点。投资1376.03万元,新增乡村地区变压器27台,85条中压线路配电自动化完善工程进行续建,15个乡镇充电桩建设实现全覆盖。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财务人事科、行业扶贫科(市革命老区开发促进会办公室)、社会外资扶贫科、产业金融科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本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663693.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63693.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803635.38元,增长84.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803635.38元,增长84.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大部分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的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663693.70元。其中:基本支出3103903.79元,占总支出的2.64%;项目支出114559789.91元,占总支出的97.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803635.38元,增长84.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471.94元,下降5.03%;项目支出增加53968107.32元,增长89.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一是2022年中1名职工退休后工资福利费用减少,二是加强内控管理,减少了差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减少了接待费用。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大部分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的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3903.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49183.84元,占基本支出的95.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4719.95元,占基本支出的4.98%,人均8143.1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4559789.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049018.8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办公费21571元,用于支付本部门电子设备维修费、购买办公耗材,支付2023年火把节全省名特优农产品展销宣传费。

2培训费27600元,用于举办2023年驻村工作队员政策业务培训费。

3委托业务费74272元,用于支付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费。

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5005673.2元,用于支付脱贫人口和三类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小额贷款利息。

5雨露计划学生补助3286800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和三类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参加中职(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职教育补助。

6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6143873.71元,用于脱贫地区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偿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贷款利息和部分本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61986.0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3%。与上年相比增加85007093.32元,增长347.61%,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大部分项目支出主要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的投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1%,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36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退休职工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52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098116.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9%,主要用于偿还提升人居环境贷款本金及利息、市级重点项目保障、乡村振兴政策宣传、业务培训、专项工作差旅费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464411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薪金、公用经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项目贴息补助资金、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88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00.00元,决算为3168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0元,决算为24401.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01%,完成年初预算的9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元,决算为72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99%,完成年初预算的61.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00.00元,支出决算为31685.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0元,决算为2440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元,决算为7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降低三公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60.69元,增长1.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77.69元,增长2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17.00元,下降38.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增加金额大于减少金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具体原因是随着乡村振兴项目增加到项目实施地检查指导项目建设次数增加,使用公务用车频次增多,燃油价格上涨,公务车老化修理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具体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检查考核、业务交流学习、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719.95元,比上年减少55847.18元,下降26.52%,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管理,减少了差旅费用,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规定,减少了办公、接待等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接待费、车辆维护费、公务员交通补贴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7,572,403.64元,其中,流动资产17459905.87元,固定资产112,497.7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4254.9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22529.16元,固定资产减少151725.8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190.8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190.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190.9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90.9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