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人优待
做好高龄补贴的审批工作。按照《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审核审批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保健补助和百岁老人的长寿补助。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享受50元的保健补助。百岁老人按月享受政府发给的每人每月300元的“长寿补助”。2020年我市审批共发放保健补助9351人561.06万元,百岁老人长寿补助6人2.16万元。
二、养老服务项目
楚雄市已建成投入使用及在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及服务设施共64个,其中1个市级中心敬老院正在建设(计划床位50张),15个乡镇敬老院(床位714张),5个民办养老机构(床位302张),4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床位513张)。已建成及在建设的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床位共1579张。
三.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管理
1.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2.指导并督促各养老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3.指导并督促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
4.做好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工作。
5.指导养老机构做好养老服务工作信息系统的录入使用。
6.指导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7.构建医养结合体系。
四.做好留守老人探访工作。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的建立,督促乡镇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定期探访;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