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省、州、市三级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对我市境内的主要地表河流(湖库)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等开展了监测工作,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楚雄市现有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个,分别是九龙甸水库、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基本项目24项、补充项目5项及优选特定项目33项。
(二)水质状况
依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2022年第一季度,九龙甸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均为优;西静河水库和团山水库水质类别均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3个州市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楚雄市现有地表水国控断面1个,为龙川江西观桥断面,采用“采测分离”的模式开展监测;现有地表水省控断面2个,分别为紫甸河吕合镇断面和青山嘴水库,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
(二)水质状况
依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2022年第一季度,龙川江西观桥监测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紫甸河吕合镇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青山嘴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
三、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楚雄市现有“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3个,分别是东华镇罗其美水库、子午镇自家冲水库和苍岭镇关坝河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一次,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依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2022年第一季度,东华镇罗其美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子午镇自家冲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苍岭镇关坝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东华镇罗其美水库和子午镇自家冲水库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要求,苍岭镇关坝河水库水质未达标。
四、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楚雄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现有国控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市经济开发区”和“州环境监测站”站点,监测项目为:PM10、MP2.5、SO2、NO2、CO、O3、气象五参数(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能见度。
(二)质量状况
2022年第一季度,楚雄市监测有效天数90天,其中“优”为59天,“良”为31天,优良率为100%,与2021年同期持平。PM2.5平均值为24μg/m3,SO2平均值为12μg/m3,NO2平均值为18μg/m3。
五、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一)监测情况
楚雄市功能区声环境监测设噪声监测点位4个,分别为“州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测站”、“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功能区划分:福塔公园和楚雄师范学院为1类区,州环境监测站和市环境监测站为2类区,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由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
(二)质量状况
楚雄市功能区噪声一类区“福塔公园”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9.6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0.1分贝;“楚雄师范学院”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50.9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3.5分贝。
楚雄市功能区噪声二类区“楚雄州环境监测站”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9.8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38.4分贝;“楚雄市环境监测站”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46.5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39.3分贝。
2022年第一季度,4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均符合相应的声环境功能区噪声限值要求,全市昼间、夜间达标率为100%。
六、存在问题
2022年第一季度,苍岭镇关坝河水库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劣于Ⅲ类水质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氮(总氮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