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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czj-/2021-1022009 信息分类: 楚雄市政府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8-09-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9-29
称: 关于启动楚雄市2019年预算编制和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关于启动楚雄市2019年预算编制和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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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预算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省、州财政部门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楚雄市2019年预算编制和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2019年楚雄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编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编制综合预算,市属部门和预算单位的所有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实行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预算管理,同时涵盖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经营性资金等。社保基金要按照上级要求统一编制。

二、职责划分

(一)财政部门职责

1.组织、指导市级预算部门编制本部门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安排计划和部门预算草案,并对报送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预算安排计划和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

2.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形势,准确把握财政收支政策,提出财政收支平衡建议。

3.具体编制本级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年度预算草案,汇总编制全市总预算。三年中期财政规划报市政府审定,预算草案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4.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预算,批复年度部门预算。

5.具体负责市级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督促市级预算单位和各乡镇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二)预算主管部门职责

1.按照“部门职责 工作活动 预算项目”三级绩效预算结构,梳理完善“部门职责 工作活动”目录,编报与三级绩效预算管理结构相对应的绩效目标指标。

2.汇总审核部门所属单位预算收入建议计划。

3.汇总审核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基础信息、基本支出计划及预算项目库资料,编制部门项目预算,并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审核责任。

4.组织编制本部门三年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草案。

5.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按规定执行。

6.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

(三)预算单位职责

1.填报本单位预算基础信息。

2.编报本单位预算支出计划。

3.编报本单位预算草案。

4.根据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按规定执行。

5.负责本单位预算公开。

三、编制规程

(一)部门预算编制

按照预算管理改革要求,2019年楚雄市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分为“三下两上”五个阶段:

“一下”——预算编制布置阶段

1.拟订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根据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政府年度施政目标,结合本级财力情况,由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各资金管理科室、非税局征管科、政府采购科、资产管理科等配合,汇总有关预算编制政策文件、本级人员经费支出标准和公用经费支出定额标准体系、以及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相关政策,编制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印发市级各部门。

2.收集准备预算基础资料信息。

3.组织召开部门预算编制会议。市财政局预算科牵头组织召开部门预算编制会议,布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印发通知,明确编制原则、时间安排、编报口径和编制要求等,并组织预算编制业务培训。

“一上”——编制、审核、报送预算建议计划阶段

1.市级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填报基础信息数据库,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机构设置等情况较上年发生变动的,要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文件。所有执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且未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行政单位和参公单位,以及因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变动需调整财政补助经费规模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要填报规范津贴补贴测算相关数据。

2.按照预算编制要求,编制基本支出安排计划。

3.按预算编制要求,拟定项目预算安排意见。

(1)预算部门及单位组织项目申报。

①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由预算部门党委(组)会议研究确定部门预算项目。

②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预算部门编制部门总体规划、年度规划及一级项目,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

③按照预算编制要求,预算部门在部门职责活动体系内编制二级预算项目。

(2)预算部门开展项目审核。

主管部门对下级预算单位和本级部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以下内容:是否属于上级和本级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项目和必须保障项目;项目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按规定的轻重缓急顺序编列;部门申报项目要素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相对应,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是否有可衡量的定性与定量绩效指标;项目预算金额测算是否科学准确、合理可行,是否与项目绩效目标相匹配,跨年度项目是否按年度规划逐年安排资金等。

(3)市财政局审核部门项目预算安排。

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审核部门申报项目,结合部门预算项目的审核意见,提出应予重点保障、优先安排、跨部门安排的项目预算安排意见。

4.市财政局提出预算安排建议。

综合考虑本级全部可用财力、上年度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资金管理科室审核意见等各方面因素,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个人民生—保债务还本付息—保配套—保促发展支出”的先后保障顺序,研究提出本级预算安排建议,经市财政局预算编审委员会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研究。

“二下”——反馈审核意见及下达支出限额阶段

1.反馈预算审核意见。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将非税收入、其他来源收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和政府采购政策等审核意见,反馈预算部门。

2.市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对基本支出数据提出审核意见。

3.下达预算项目支出限额。部门预算安排意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财政局向各预算部门下达年度政府预算项目支出限额。

“二上”——编制上报预算草案阶段

1.编报部门预算草案。根据市财政局下达的支出预算限额和预算审核意见,预算部门调整、完善部门预算建议计划和相关绩效信息,按照统一规范的格式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市财政局。

2.审核部门预算草案。市财政局审核生成部门预算草案,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地方预算草案。

3.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市财政局负责将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的部门预算草案及地方预算草案,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三下”——批复部门预算阶段

批复部门预算。地方预算草案经市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市财政局在20日内,向市级预算部门批复部门预算。

(二)三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

根据部门预算编审程序,结合规划编制特点,中期财政规划包括前期准备、部门建议、财政初审、部门修改、政府审批、告知批复六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市财政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中心工作和部门重大改革事宜,会同市发展改革、税务、统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集经济形势发展和部门规划等信息,做出规划期内的收支总量预测,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局研究提出编制当期中期财政规划的工作要求,并向部门下发规划编制通知。

2.部门建议阶段。各部门应围绕党委、政府在规划时期内的决策部署,以部门规划为依据,明确部门重大改革事项、投入重点和预期绩效,初编分年度项目规划和支出数,形成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并会同调整后的部门行业规划报市财政局审核汇总。

3.财政初审阶段。市财政局根据测算确定三年收支总量、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支出建议,拟定分部门、分类别支出上限。在三年支出总量限额内,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及实施条件,对部门三年财政滚动规划进行审核、汇总、评估,提出中期财政规划草案,报市政府初步审定。

4.部门修改阶段。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初审后的中期财政规划,向部门下达分年度的支出控制数及重点项目安排意见,由市级各部门修改完善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及部门行业规划,并以此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再次报市财政局审核。

5.政府审批阶段。市财政局将修改完善后的中期财政规划提交市政府审定。

6.告知批复阶段。市财政局将经市政府审定的中期财政规划告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遵照执行。

四、编制时间

(一)2018年9月12日前完成“一下”工作。

(二)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一上”工作。

(三)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二下”工作。

(四)2018年11月5日前完成“二上”工作。

(五)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编制报市人大财经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预审。

(六)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20内批复市级各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完成“三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