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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51-/2024-0307005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三街镇 生成日期:
称: 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街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号:

三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街镇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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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公室、中心(所),镇辖市属各部门:

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消除认证工作的通知》(云卫发)[2021]6号)文件及《楚雄市2021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楚市卫健通)[2021]26号文件要求,为提高我镇辖区各类人群对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认识水平,为我镇辖区的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为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免费检测,检测率均≥95%,孕期检测率≥90%,孕产妇孕早期“三病”检测率≥85%,孕期配偶检测率≥60%。

(二)乙肝感染的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受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比例≥98%;

(三)艾滋病母婴传播率<2%,乙肝母婴传播率<1%,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15/10万活产数。

二、项目范围

三街镇辖区内11个行政村。

三、工作内容

按照省、州、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工作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工作质量。

(一)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重点提高早孕建册率,检测率达到90%以上,将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工作纳入常规筛查管理。对检测阳性的人群规范管理,落实预防母婴传播的各项干预措施,加强阳性孕产妇和所生儿童的随访管理。非孕产妇及时转介纳入当地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二)加强卫生院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提高筛查质量。

(三)加强人员培训,按照《楚雄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1年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楚市卫健通)[2021]26号文件的工作要求,不断规范服务内容、流程,提高服务技能,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

四、预防措施

(一)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措施

1.预防育龄妇女感染、提供避孕咨询指导,减少非意愿的妊娠。在生殖保健服务中,对育龄妇女主动提供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相关咨询指导服务,并提供避孕用品,预防艾滋病感染,减少艾滋病妇女非意愿妊娠。

2.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工作的同时,对孕产妇主动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防治服务。

(1)免费提供检测与咨询服务;

(2)对经检测后咨询自愿选择终止妊娠的艾滋病感染孕妇,在签署《选择妊娠结局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建议到市妇计中心人工终止妊娠服务,并给予有效的避孕指导;

(3)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和确诊艾滋病感染儿童转介到市疾控和市妇计中心进行抗病毒指导治疗。

(二)梅毒的防治措施

我院医务人员在开展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时,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梅毒血清学检测与咨询服务。

检测方法:先采用特异性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测进行筛查,结果阳性者将血清标本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确认。

(三)预防乙肝母婴传播措施

1.检测:为孕产妇提供免费的乙肝病毒血清五项检测(两对半)。

2.对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进行规范随访管理,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肌注乙肝免疫球蛋白及乙肝疫苗第一针,满月注射第二针,满6月龄注射第三针,并在满8月龄时检测乙肝两对半抗体检测,以确认阻断是否成功,卫生院收集预防接种情况及乙肝两对半化验单,上报市妇计中心公共卫生科相关负责人并逐级上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高度重视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的管理机制。

2.卫生院结合常规孕产期保健、产科和儿童保健工作,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医疗和技术服务。

(二)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1.人员培训:乡镇卫生院对村级卫生室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的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2.实验室建设:乡镇卫生院应建立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快速检测点。同时医院要注意艾滋病检测的时效性和保密性,应明确专人负责样本采集、送检和报告。

3.隔离防护设备及用品:承担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照普遍性防护原则,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有关消毒隔离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医源性感染及医护人员的职业暴露。

五、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资料收集、管理及逐级上报制度。指定保密意识及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的收集、报告、审核、管理及质量控制,确保信息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对信息数据的分析、利用及管理能力。

(一)信息数据的收集与上报

卫生院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孕产期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流程及要求,及时填写和逐级上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系列个案登记卡。

(二)质量控制

在数据信息收集过程中,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卫生院对本地区数据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与准确性进行核查。

三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