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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8-/2023-0529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称: 西舍路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号: 政府便签〔2023〕6号

西舍路镇2023年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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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楚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市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重点危险水域防、管、控责任,全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形成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格局,加大对行业监管、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31日前)。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要结合实际,迅速召开学生防溺水工作会议,精准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形成问题清单,按照职责任务进行分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制定本村、本部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学生防溺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各尽其责、联防联控”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全面落实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和村委会工作责任,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突出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强重点水域日常管理和巡查,对水库、水塘、深水坑、取土坑、尾矿和江河湖泊等危险水域存在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治,动态管理。突出做好重点人群的关爱保护工作,健全完善学生防溺水安全提醒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率和认可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在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过程中要边推进边总结,形成有特色、有亮点的学生防溺水先进经验做法,着力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性成果。

三、职责分工

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学生防溺水工作职责。

(一)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组织编制预防学生溺水通俗易懂、结合实际、易于推广的图文、影像、音频等警示教育宣传资料,组织防溺水安全宣传车,深入到、农村、集市开展宣传,指导村组利用农村应急广播(大喇叭)、村组干部微信群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新媒体、网络平台推送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溺水重点和内容,形成强大宣传力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关注学生防溺水工作,有意识有义务制止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同时,指导媒体对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严禁因不实报道引发网络舆情。

(二)中小学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司法所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教育引导家长增强“依法带娃”的法治观念,防止因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农村留守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对家长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孩子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对孩子监护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扎实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防溺水专题课,组织学生签订不涉危险水域承诺书,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内容;悬挂一条防溺水宣传标语,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或标语;策划一期防溺水宣传专栏,在校园宣传橱窗设置防溺水知识专题教育栏,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布置一堂防溺水家庭作业,通过制作手抄报等形式,围绕防溺水常识、防溺水自救方法等,让学生真正掌握防溺水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开展一次防溺水国旗下讲话,利用升旗时机组织师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国旗下讲话,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

(三)派出所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培训演练,着力提升学生溺水等突发事件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要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关爱服务体系,督促指导村儿童主任加强家庭探访和安全提醒,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协助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自然资源所要对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六)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协同水务服务中心等部门组织村、党员干部、驻村辅警、学生家长、志愿者和水域承包人、责任人等对农村重点水域开展常态化巡查,推动基层党委和政府督促水域责任单位因地制宜,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指导村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减少学生私自下水现象。

(八)水务服务中心要依法对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进行确权,建立辖区水域管理档案,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产权水域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行分类动态管理,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江河、湖库、渠道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做到有警示标识标志、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四个一:一条警示标语、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有日常巡查管护、有专门人员值守、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采砂坑塘,消除安全隐患。督促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强化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包干值守,督促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

(九)卫生院要加强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溺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督促指导医院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做好学生溺水事故医疗救治工作。

(十)应急办公室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露天矿山凹坑积水及尾矿库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十一)镇共青团组织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志愿者作用,到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镇妇联组织要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导致学生发生溺水风险和事故的家长,采取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十三)各村委员会要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小水窖等危险水域,并且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并且明确责任人、巡查人、联系方式。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责任。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整合广播电台、融媒体等宣传媒介加大学生防溺水公益宣传及警示教育力度,通过播放和刊发防溺水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提示短信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溺水危害和相关救护知识。各村委会、村组要通过墙体喷绘、活动室板报、公告、悬挂布标等方式设置“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等警示标语,使用农村应急广播全天候宣传防溺水相关知识,全力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二)深入排查,严格管理。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坝塘、水库、公路施工现场、建筑施工现场、尾坑等重点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村委会对辖区内所有水库、河流、坝塘、沟渠、雨季自然形成水坝、施工形成水坑等水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坚持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建立辖区水域管理档案,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对风险等级高的水域,按照“一水一策”进行专项管理,明确管理责任,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救生圈、救生杆等应急救护设施,落实日常巡逻管理。

(三)合理划格,精准发力。以村委会、村小组为单位,合理划分网格区域,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由包片村干部、村级水域巡查员等组成网格化管理,建立网格责任区,落实常态化水域巡查值守工作,形成统一指挥、上下连接、左右协调、互为补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科学推进学生防溺水网格化管理,健全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包干值守。村级水域巡查员周一至周五实行“一日三巡”制度,周末、假期及节假日实行全天包干值守,巡查过程做到“巡查前有准备、巡查中有记录、巡查后有报告”,巡查以“看情况、找问题”为主要内容,村网格长每天查看各小组社上报的巡查信息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四)完善设施,提升技能。加强游泳场所建设,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适合中小学生游泳的场所,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设游泳课程,教会学生游泳技能。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强对山塘、河流等水域修建围护栏、阶梯、安全防护网,设立“禁止游泳”等醒目警示标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安全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学生防溺水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学生意外溺水死亡高发势头、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广大家庭幸福的具体举措。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州党委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履行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检查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确保学生防溺水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要压紧压实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深入一线督导,研究指导解决重大问题。要按照职能职责和方案要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采取超常措施、超常手段、超常力度,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走深走实。

(三)深化协同共治。统筹做好督促、协调、服务工作,综合运用会商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考核通报等手段,推动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各级各部门要深化部门协同共治、齐抓共管,加强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以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为契机,健全完善学生防溺水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学生防溺水动态、高效的防控体系,着眼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督查机制,组织专人专班,对学生防溺水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推进滞后、成效缓慢的单位和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督促补齐工作短板,保持学生防溺水工作高压态势,确保学生防溺水工作常治长效。

(五)严肃问责机制。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的,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逐项倒查学生防溺水任务落实情况。对工作敷衍塞责、不作为、应付了事,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学生溺水事故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既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又要追究各办、中心(所)、各村委会直至学校、村组的落实责任,第一时间组织复盘倒查,根据情节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西舍路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