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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8-/2022-1225009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8-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西舍路镇 生成日期:
称: 中共西舍路镇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镇党通〔2022〕38号

中共西舍路镇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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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妇联、中学妇工委、非公经济妇联组织:

西舍路镇《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西舍路镇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市党委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相关要求及省妇联《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妇联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云妇发〔2022〕19号)、州妇联《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妇字〔2022〕6号)、市妇联《关于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妇字〔2022〕5号)文件精神,做细做实本镇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特别是妇联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建带妇建,按照省妇联“123456”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妇联组织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贡献巾帼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以党的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引领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党组织建立健全的镇、村、“两新”组织中有妇女群众的地方都要建立妇联组织,不断加强组织覆盖、完善队伍结构、创新工作载体,发挥妇联组织妇女、联系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教育引导妇女的职责职能,把握引领服务联系妇女儿童的根本要求,构建妇联工作新格局。

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情况,创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使每个基层妇联组织建有标尺、抓有方向、评有依据。

坚持整体联动。既鼓励基层妇联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开展规范化建设,又要以上带下、以上促下,示范引领、整体联动,联合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形成规范化建设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对照规范化建设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规范化建设措施,突出加强基础工作,切实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按照基层妇联组织工作要求,推动在本镇、11个村、“两新”组织及其他各类基层妇联健全基本组织、配强基本队伍、开展基本活动、落实基本制度、强化基本保障。以“五个基本”为主要内容打造有组织机构、有场所设施、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载体、有经费保障、有服务队伍的“六有妇联”,分阶段逐年开展规范化创建,落实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五项标准”(附件1)。按照完成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总数2022年不少于20%,2023年不少于30%,2024年不少于40%,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达标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全镇基层妇联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一)基本组织规范化。因地制宜优化和创新组织设置形式,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隶属明晰、及时换届,确保基层妇联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

(二)基本队伍规范化。选优配强妇联班子,建立“1+1+3+20”的镇级组织领导机构:1名妇联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3名兼职副主席;建立“1+3+15”村级组织领导机构:1名专职副主席、3名副主席、15个执委,做到结构合理、职责明确、团结协作。规范执委会的产生、组成方式等,加强对基层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管理,结合实际发挥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做好基层妇联兼职干部工作,拓展视野,把更多先进妇女典型等广泛吸纳进来。建立巾帼志愿者队伍,联系服务广大妇女群众。

(三)基本活动规范化。找准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结合实际,开展思想引领、教育培训、促进发展、巾帼志愿服务、关爱困境妇女儿童等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做到基本活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四)基本制度规范化。建立完善基层妇联组织工作会议、联系服务妇女群众、执委履职、妇女群众参与、关爱服务、评优评先等制度。总结提炼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

(五)基本保障规范化。推动落实党建带妇建资源共享、信息共通、人员共用、组织共建、活动共办要求,持续加强阵地、人员、活动、经费统筹,以有力保障人、财、物为着力点,将妇联工作经费列入市级财政年度经费预算,整合资源建好用好“妇女之家”等活动场所。基础台账明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运转有序。

三、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镇妇联每季度按照“五个基本”的要求,对本区域基层妇联组织进行排查摸底,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基层妇联组织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全面掌握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情况,对照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进行分析研判,对各领域基层妇联组织进行分类定级,逐级建立规范化建设台账,夯实规范化建设基础。

(二)对标创建。镇妇联结合实际,按照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和目标任务,即2022年不少于20%,2023年不少于30%,2024年不少于40%,202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要求,每年确定一定比例和数量,按时限进度抓好本辖区内行政村、学校、卫生院、企业妇女组织的规范达标创建。镇妇联结合摸底排查结果对11个村委会、各单位妇(工)委创建履行指导、督促、帮助审批、查收职责并对辖区内妇女组织规范化创建达标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指导一级,层层压实抓创建的工作作风,推动全镇妇联组织补齐短板、分批达标,并报上级妇联备案。

(三)组织机构。西舍路镇成立“加强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具体安排如下:

组 长:王学武 镇党委书记

杨发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胤辰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镇妇联主席

成 员:袁敬周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永柱 镇党委副书记

周丕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普贵有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毕 圻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王必荣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夏芳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盛 敏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西舍路镇派出所所长

张石松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11个村党总支书记、村妇联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胤辰担任,按照镇领导班子联系村委会、部门和“三访四察五送”定点包干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完成全镇基层妇联规范化创建任务。

(五)工作方法。坚持一线工作法、项目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镇妇联要突出示范带动,先示范引领,选择不同类型基层妇联示范点创建,通过现场参观、经验交流提升创建达标水平,每年8-9月召开全镇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会,10月总结工作,准备迎接上级妇联检查考核。

(六)考核验收。从2022年开始,每年10月起,各村妇联、各单位妇(工)委在自评的基础上,开展达标申报。按照隶属关系由党总支推荐,并由镇党委择优向上一级妇联组织申请开展考核验收。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由市、镇妇联、各申报单位对规范化建设达标组织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达标命名。2022年11月前开展考核验收和达标命名,由市妇联按照要求开展考核验收和达标命名。根据考核验收情况,对已达标的,每年由市妇联集中命名一批“规范化建设基层妇联组织”,并报州妇联备案。采取逐级推荐的方式,择优推荐至省妇联进行命名省级“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妇联和各单位妇(工)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积极向村党总支做好汇报,整合资源,与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一起抓,为规范化建设创造有利条件。镇妇联也将加强与市妇联对接,加强对本镇妇联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各村妇联和各单位妇(工)委对本系统本单位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负总责,切实履行“一把手”职责,各类基层妇联组织是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根据创建标准做好创建工作。镇纪委、镇妇联将定期对规范化建设达标基层妇联组织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的将进行通报。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村妇联和各单位妇(工)委要把开展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与深化妇联改革各项举措结合起来,与全镇妇联系统开展的“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活动结合起来,加强统筹,整合力量,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使规范化建设各项措施有的放矢。

(三)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规范化建设领导干部联系、责任落实、达标销号、督促检查、分析研判、激励约束、总结报告等制度。镇妇联领导班子成员按“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活动分片包干调研指导的村委会作为挂钩联系点,压实责任,建立达标创建销号台账,加强创建情况抽查复查,开展综合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表扬。

(四)突出示范带动。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创建一批有内涵、接地气、能推广的示范点。采取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编发案例等形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规范化建设工作。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妇联和各单位妇(工)委要加强对基层妇联规范化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开展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形成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赶有方向、基层妇联组织力明显提升的工作成效。

(六)加强督促指导。各村妇联和各单位妇(工)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结合开展“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活动,结合其他工作统筹抓好创建工作,镇纪委、镇妇联将通过实地调查、书面调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进情况。

附件:1.云南省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

2.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

附件1

云南省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内容

项目

标 准

根据《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全国妇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高校及其他各类基层妇联组织。

基层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担负着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履行好引领服务联系职能。

组织设置

1.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立妇联,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高校及其他组织单位建立妇联(妇女委员会或妇女工作委员会),在专业市场、村(居)民小组、社区网格、居民楼栋等因地制宜建立妇女组织。与网格化管理有效融合,建立“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拓展组织覆盖,提高本地本单位妇女的组织化程度。

组织关系隶属

2.基层妇联组织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联组织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基层妇联组织有明确的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妇联组织。

按期换届

3.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每届任期5年,与同级党组织换届同步进行。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高校妇联组织等每届任期3-5年,基层妇联组织换届工作要在同级党委(党组)或党组织和上一级妇联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换届方案需报批后方可实施,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联备案。

组织架构亮牌

4.妇联组织架构以及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等人员姓名、职务等实现亮牌,实行亮牌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执委身份、亮工作内容,做到组织架构和工作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化。

网上妇联建设

5.运用各级妇联网络新媒体平台,加强网上妇联建设和线上线下“妇女之家”“妇女微家”等阵地建设,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服务。

班子选优配强

6.从基层各领域各行业选用优秀人才,配强妇联主席、专职兼职副主席,明确工作职责,发挥优势服务妇女儿童。乡镇(街道)妇联配备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不少于4名兼职副主席、执委25名,妇联主席由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或兼任;村(社区)妇联配备主席1名、专职副主席1名、不少于3名兼职副主席、执委15名,妇联主席由“两委”成员担任;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高校妇联及其他各类基层妇联组织结合实际配备主席(主任)1名,副主席(主任)若干名和一定数量执委(委员),有条件的地方妇联主席按同级副职配备。

主席选配

7.乡镇(街道)妇联主席由政治坚定,勤奋学习,忠于职守,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有参政议政和组织协调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的优秀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主席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协调能力强,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热心为妇女儿童服务的优秀妇女担任。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高校等妇联主席(主任)由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协调管理能力,热爱妇女工作,有较高威望的优秀妇女担任。妇联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人选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的意见,换届情况报上一级妇联备案。

执委配备

8.拓展视野,把辖区内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广泛吸纳进来作为执委,按要求配备到位。每年召开2次执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执委在出现空缺时及时替增补。基层妇联执委花名册完整。用好《云南省基层妇联执委工作手册(试行)》,充分发挥执委作用,认真填写基层妇联执委履职情况登记表等。

妇女代表履职

9.积极培育和吸引辖区内有奉献精神、有责任意识、有热情和爱心的妇女作为妇女代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积极建言献策,发挥自身优势,联系好身边妇女群众,参与基层妇女儿童工作。开展走访妇女群众、参加妇女群众会、参加妇女儿童活动、推荐身边妇女典型、为妇女儿童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反映妇情民意、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等。认真填写基层妇女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

巾帼志愿队伍

10.组建巾帼志愿队伍,注册成为巾帼志愿服务者,结合自身特长和意愿,组成巾帼文明宣传队、巾帼文明服务队、巾帼文明健身队、巾帼文明清洁队等各具特色的巾帼志愿者队伍,经常性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基层服务队伍

11.结合基层实际,将具有法律、心理、教育、社会工作、调解专长的女性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干部职工以及热爱妇女事业的社会人士充实到基层妇联工作中,为妇女儿童提供服务。

明确主题计划

12.基本活动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每月有主题,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妇女发展,深化巾帼建功系列活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做实维权和维稳工作;持续深化妇联改革,实施“破难行动”;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关心关爱妇女儿童特别是困境困难妇女儿童等。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开展教育培训

13.开展各类培训助推妇女全面发展,组织广大妇女举办法律法规、实用技术、家庭教育、生活常识、文明礼仪等内容的教育培训班,提高广大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创业技能。积极参加各级妇联对基层妇联负责人和执委开展的能力培训,确保基层妇联主席、执委任职期间至少参加一次系统培训,增强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本领。

丰富文化生活

14.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和日常工作,着眼于基层妇女的实际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每季度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品牌特色活动

15.结合实际,创建并常态化开展不少于2项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特色活动,积极探索妇女群众乐于接受的工作方式和服务载体,打造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叫得响、受欢迎、影响大,能体现当地妇联工作特色的品牌,载体有创新,活动有特色,服务有成效,切实提升基层妇联组织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参与基层治理

16.打造妇女儿童活动平台,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党工+妇工+社工+义工联动,常态化实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关爱青少年成长、帮扶妇女创业就业等项目,推动多方共建共享。加强与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女性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和女性社会组织等。定期不定期开展议事,组织吸纳妇女代表、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女带头人等参与议事。积极推荐优秀妇女群众入党。

巾帼关爱服务

17.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做好辖区困境困难妇女儿童、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和家庭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走访关爱服务机制。

工作会议制度

18.制定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集中学习,实时了解政策要求及工作重点,围绕一定主题开展研讨。定期召集妇联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每季度不少于1次。

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19.妇联主席、副主席、执委、妇女代表要定期联系辖区内的妇女群众,通过定期走访、电话、微信等形式开展联系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构建“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执委—妇女代表—妇女群众”联系网络,形成妇情民意上呈下达的联系机制,每名执委联系5名以上妇女代表和一定数量的妇女群众,妇女代表联系10名以上妇女群众和家庭。建立完善“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制定服务妇女儿童服务项目清单。

执委工作制度

20.建立健全执委会工作、执委轮值、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议事、亮牌、述职考核、激励、执委替补增补和退出制度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执委作用。

评优评先制度

21.常态化开展评优评先推优工作。开展“最美家庭”、“最美执委”、“最美巾帼志愿者”、“绿色家庭”以及好媳妇、好公婆、好妯娌等系列评选活动和通报表扬,做好三八红旗手(集体)、“最美家庭”、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集体)等推荐。积极推荐妇女群众中的优秀分子入党。向同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女干部。

妇女群众参与制度

22.坚持组织活动请妇女群众一起设计、评选先进请妇女群众一起评议、工作成效请妇女群众一起评价,真正体现群众工作群众做,妇女工作妇女做,把妇女群众满意不满意、受益不受益作为检验工作效果的重要标准,使妇女群众真实感受到妇联改革的成效,有更多的获得感。

关爱服务制度

23.把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烦忧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在做好基本信息摸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对妇女儿童特别是困境困难妇女儿童关爱服务的工作措施,整合各方资源,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把关爱服务送到妇女儿童身边。

组织保障

24.推动落实党建带妇建机制,把妇建纳入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重点完善带政治、带组织、带队伍、带阵地、带服务、带作风、带改革、带制度等措施。党组织重视妇联工作,切实加强对妇联工作的领导,每年定期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并支持妇联组织按照《中华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阵地保障

25.实施阵地共建共享共用,依托基层党员活动室、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健全完善“妇女之家”,用好《云南省妇女之家指南(试行)》,建设“六有”标准“妇女之家”(即有组织机构、有场所设施、有管理制度、有活动载体、有经费保障、有服务队伍)。保障妇女之家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开展工作的必要的配套设施,活动室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配备办公设备、桌椅板凳、书架书籍、妇女报刊等。悬挂统一的“妇女之家”标牌,室内上墙内容简明规范,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制度等。加强管理维护,健全管理制度,场所内外整洁卫生。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协商沟通、咨询指导、心理疏导、救助帮扶、文体活动等工作。结合实际灵活设置“妇女微家”。

人员保障

26.坚持专兼职结合,不拘一格从各个领域、基层选用优秀人才,多渠道、多样化选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广泛性、代表性,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妇联工作者队伍。

经费保障

27.推动落实妇联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落实村(社区)妇联工作经费可从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社区工作经费中统筹保障。落实妇联组织在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许可范围内,通过社会捐赠、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党建经费补助等方式筹措资金开展工作等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高校及其他各类基层妇联组织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多渠道扩大经费来源。推动落实将村妇联组织负责人报酬纳入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统筹解决,建立基层工作经费和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

基础台账规范

28.做好本地本单位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等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布置、有台账、有检查、有总结。工作资料完备,工作记录完整,分类管理规范。

附件2

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达标申报表(参考)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基层妇联

组织名称

所在州市县乡(单位)

基层妇联

组织负责人

联系电话

基本

情况

工作

措施

主要

成就

工作

措施

主要

成就

基本活动

基本制度

基本保障

同级

党组织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上一级

妇联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县级妇联或所在单位党组

(党委)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