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资助政策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非寄宿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特殊教育学生按照上述学段标准和寄宿情况执行。
(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300元/生·学年,资助范围包括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补助标准为700元/生·学年。
二、资金发放情况
(一)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困难学生979人,其中寄宿制977人,非寄宿制2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48.90万元;2022年秋季学期补助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困难学生977人,其中寄宿制975人,非寄宿制2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48.80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困难学生1222人,其中寄宿制1220人,非寄宿制2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61.05万元;
(二)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215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3.225万元;2022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299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4.485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学生302人,补助资金暂未发放。
(三)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
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2022年春季学期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3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0.805万元;2022年秋季学期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人,合计发放补助资金0.98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补助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8人,补助资金暂未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