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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6-/2023-0928001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9-28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中山镇 生成日期:
称: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中政通〔2023〕21号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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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

为全面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楚雄市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工作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促进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职业化、人员专业化、运行实体化,打造“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格局,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筑牢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基本原则

1.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由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规模、结构、布局,促进部门协同和专业化、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2.预防为主,人民至上。坚持源头预防、关口前移,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目标。

3.综合统筹,依法行政。依法赋予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应急处置权,统筹治理和应急,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4.分级负责,共建共享。属地为主、分级分类,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立足实际需要建设应急力量,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合力。

5.坚守底线,安全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立底线思维,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三)工作目标

聚焦“建、管、训、用、保”五个环节,坚持“有领导体系、有在编人员、有队伍住所、有牌子印章、有职责清单、有工作经费、有装备器材、有训练场地、有统一服装、有管理制度”的十有标准,按照“常年在岗、急时处突、日常训练、综合治理、服务发展”的要求,在2023年7月底以前,建设1支镇级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形成覆盖辖区、辐射周边的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全面提升全镇应对自然灾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能力,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保驾护航。

到2024年,以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为骨干力量和民兵队伍为基础力量、群众应急队伍为支撑力量、社会救援队伍为补充力量的“3+3”应急处突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全镇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中山镇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纳入整合的部门站所长为成员,负责全镇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指挥体系建设、实战实训、保障措施、机制完善等重大问题和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由成员单位具体业务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日常工作。

(一)组队方案

组建一支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依托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政府专职消防队成立“中山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加挂“中山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中山镇消防工作站”牌子,实现“一专多能”。构建镇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投送、后勤保障、为民服务平台的“一指四平台”,常备队伍规模为15人,其中,应急管理办公室、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等在职在编人员编入队伍5人,编外聘用人员10人。设分队长1名、副分队长1名、班长2名。

(二)保障工作

1.办公室场所建设。结合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和政府专职消防队规范化建设,通过资源整合、场地调剂、新建改造等方式,为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落实专门办公场所和训练场地。办公场所、装备库房、队员营房和训练场地原则上要尽量统筹集中,便于管理,有相对独立的办公和活动区域,能够满足值班备勤、办公、车辆及器材装备停放。实现队员集中训练、集中生活、集中住宿,切实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规范化水平。

2.经费保障。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给予保障。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队员按照4.3万元/人/年保障(含意外伤害险1000元/人/年);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到市消防救援大队轮训伙食补助按照实际轮训人数15元/人/天保障;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公共运行经费(车辆、服装、装备更新、考核等费用)按照5万元/年保障,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每年用于队员考核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公共运行经费的20%。

3.装备后勤保障。中央和省州市配套的各类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车辆,优先用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乡镇要统筹物资装备,为综合应急救援分队配置参与救援任务所需的基本装备保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期间的后勤保障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或申请支援单位负责。

(三)职能职责

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负责辖区民房火灾、森林火灾、地震、地质、水旱、气象等灾害预防及处置,以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集镇管理、土地管理、应急处突维稳、执法辅助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参与重点人群管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根据需要,跨乡(镇)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四)指挥体系

建立镇指挥体系。组建镇综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镇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镇相关中心(办、所)负责人为成员,按照“集约整合、集成高效”的原则设置镇指挥中心。指挥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协调、调度,紧急情况下决定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抓好预案组织实施工作,指挥调度辖区应急救援力量,调配辖区抢险救援救助物资和装备,做好先期处置等工作。

根据需要,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可接入当地119、12119二级指挥接处警系统,接收灭火和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令,同时接受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远程调度指挥。

(五)队员招聘

我镇自行招聘,市应急局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班对人员进行审核、考核把关,要加强动态管理、综合考评,实现双向选择、能进能出。聘用人员要求政治素质过硬,政审合格,身体素质良好,原则年龄在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优先聘用退役军人和有应急处置经验的男性人员。

(六)教育培训

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半军事化管理,集中驻勤,规范管理,人员突出“一队多用、一专多能、一岗多职”。队伍实行“平战”调度模式,日常履行服务职能,“战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加强应急训练,兼顾技能训练,打造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有技能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综合应急队伍要抓好日常训练、综合训练。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训练,做到一专多能,每年分批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全员开展集中轮训,每批次轮训时间不少于10天。

要强化预案演练和实战实训,建立常态化的培训和日常训练机制,重点突出森林火险、民房火灾、交通事故、抗旱防汛、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群众纠纷、群体性事件等领域,开展应急处突专业知识培训、矛盾纠纷化解和群众工作培训,加强各类抢险救援装备器材操作应用技能培训,提升人员配合、人机协同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不断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能力。

(七)管理使用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天候开展应急处置服务。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和调度,保证执勤战备力量,需要开展职责以外的其他急难险重任务时,向市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报备;需要跨区域调动,由镇政府向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由总指挥同意后方可组织跨区域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其他急难险重任务,需由镇政府向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申请,由总指挥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机制和考核机制,加强对队员的日常管理、轮休调休、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

(八)资源整合

1.整合人员力量。按照职能、人力、物力、财力、管理、场所“六个整合”的要求,实现应急、林草、消防、水务、行政执法辅助等人员“多员合一”,与基干民兵应急排有机整合,共同开展辖区内应急救援工作。成立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后,镇合同制森林草原防灭火队员、镇专职消防队消防员等临聘人员不再单独聘用。镇临时聘用的驾驶员、炊事员等临聘人员不得占用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的名额。

2.整合财政资金。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后,由市财政对相关部门、乡镇的部分资金进行整合。2023年7月前,市财政对乡镇部分临时聘用人员、经费等进行清理,整合用于保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经费来源。

3.营房及着装规范。根据要求,统一外观标识及库室门牌,规范着装,满足执勤、训练、工作、生活及救援需要。

(九)工作机制

1.统分结合机制。制定应急队伍统筹、会商、督导事项清单和专业部门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合指挥、专题研判、年度点评考核等机制。

2.值班值守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重大活动、重要假日、重点时段要加强备勤力量。

3.快速响应机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收到突发事件报告和接到应急任务后,要迅速集结并赶赴现场。

4.协同联动机制。强化区域协同、军地协同、政企协同、社会协同,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应急合力。

5.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预报、预警、应急、处突信息发布管理,相关信息由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统一对外发布,各应急救援队成员严禁传播与应急任务相关的信息。

6.以劳养伍机制。加强与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及生产基地等的合作,适时组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参与生产劳动和技能实训,增加养队养人收入来源。

7.总结评估机制。坚持“一事一总结、一事一评估”,形成“事件接处—指挥调度—力量投送—现场处置—事后评估”闭环,以市级点、乡(镇)评、队员议的方式及时总结经验、点评问题、不断提升。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6月)。制定我镇基层应急救援和综合治理常备力量建设工作方案。

(二)队伍组建阶段(2023年6月至7月)。制定工作方案,组建镇综合应急救援分队,实现人员到位、资金整合、场地落实。

(三)制度建设阶段(2023年7月至8月)。组织制定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四)集中训练阶段(2023年8月至10月)。集中开展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训练,10月底以前完成首轮训练任务。

(五)完善提升阶段(2024年1月至12月)。2024年2月底以前,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考核评估验收。建立健全统分结合、快速响应、协同联动、总结评估、以劳养伍等机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推动我镇应急工作整体提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中心、所要把基层应急管理队伍建设作为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大工作举措,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建队及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推动落实,克期完成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任务。

(二)强化工作保障。镇财政所要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保障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费。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多元化资金投入,加快推动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资源集中、多员合一、各计其功、一队多用原则全力推进应急救援资源力量整合,同时加强硬件设施、车辆装备和人员保障,建立长效保障机制,保持队伍良性发展。

(三)注重典型打造。我镇在面上推进的基础上,立足实际提前谋划示范典型打造,培育有支撑有成效有亮点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典型,强化示范带动,抓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基层治理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一体推进。

(四)加强督查考核。镇应急、林草、水务、自然资源、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对镇应急管理工作的督促指导。要坚持守正创新,提升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并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目标任务考核,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