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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6-/2023-0616006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中山镇 生成日期: 2022-01-24
称: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报告、通报办法的通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报告、通报办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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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重大动物疫病或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联系电话:3816241。接到报告后,指挥部立即派出人员配合镇畜牧兽医站及村防检员赴现场进行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疫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二、疫情报告形式。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应按农业部《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有关要求及有亲要求以最快的形式向市疫病防治指挥部报告疫情。

三、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疫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病动物的种类和品种、日龄、死亡数量、临床病变、防检员诊断初步结果、养殖户的生产和免疫情况;已采取的控制措施;疫情报告的单位和个人,联系方式。

四、疫情报告程序。各村委、村民小组、单位或个人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6小时内直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诊;同时,分别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如发生人畜共患疫病应向镇卫生院通报。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对疫情的报告和通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