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46-/2023-0616003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3-04-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中山镇 生成日期: 2023-04-12
称: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镇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号: 中政通〔2023〕5号

中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镇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2
字体:[    ]

为认真贯彻省委王宁书记关于学生防溺水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3月1日召开的全省春季学期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3月14日召开的全省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学生溺水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按照省委、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部署,决定在全镇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压紧压实辖区内各村委会和各职能站所重点危险水域防、管、控责任,全力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形成乡村为主、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联防联控的学生防溺水工作格局,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学生防溺水“三个包保”(对水域包保值守全覆盖、对家长包保培训全覆盖、对学生包保教育全覆盖)工作,加大对行业监管、主体源头预防责任追究力度,倒逼相关主体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二、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利用广播、短视频、微信、LED屏等媒体,加强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应急救援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力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引导干部群众关心关注学生防溺水工作,有意识有义务制止学生涉险游泳、戏水。

(二)综治办: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管理体系。

(三)中山中学、中山中心小学: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中山司法所、中山派出所等站所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教育引导家长增强“依法带娃”的法治观念,防止因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导致农村留守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对家长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督促家长履行好孩子校外安全监护责任,对孩子监护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扎实开展学生防溺水宣传“五个一”活动,即:上好一堂防溺水专题课,组织学生签订不涉危险水域承诺书,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牢记防溺水“六不”内容;悬挂一条防溺水宣传标语,学校在校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或标语;策划一期防溺水宣传专栏,在校园宣传橱窗设置防溺水知识专题教育栏,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布置一堂防溺水家庭作业,通过制作手抄报等形式,围绕防溺水常识、防溺水自救方法等,让学生真正掌握防溺水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开展一次防溺水国旗下讲话,利用升旗时机组织师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国旗下讲话,反复提醒学生远离危险水域。

中山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整合卫生、民间组织、社区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完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组织村干部、志愿者和“五老人员”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协助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镇经济发展办:对矿山开采留下的深水坑等涉水危险隐患进行排查,督促相关企业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指导公路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防范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镇水务服务中心:依法对河流、坝塘、沟渠等水域进行确权,建立辖区水域管理档案,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产权水域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进行分类动态管理,做好江河、湖库、渠道等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做到有警示标识标志、有安全防护设施(落实四个一:一条警示标语、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杆、一条救生绳)、有日常巡查管护、有专门人员值守、有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督促采砂业主及时回填采砂坑塘,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假期、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包干值守,督促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

中山卫生院:加强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溺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镇文旅中心:充分发挥应急广播覆盖千家万户的优势,加强学生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宣传学生私自游泳的危险性,提醒家长随时关注孩子安全。

(十)镇团委: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志愿者作用,到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镇妇联:要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留守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同时,依照《家庭教育促进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导致学生发生溺水风险和事故的家长,采取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十)村委会:加强对辖区内水域的巡查,排查辖区内池塘、水库、水坝、江河湖泊、积水坑地、小水窖等危险区域。对属于村集体管理的水坑、水塘等水域和养殖场所,要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对不属于村集体管理的水域,要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落实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和专人看护措施。加强对学生家长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切实担负起安全监护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切实强化涉水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各村对辖区内涉水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方案,落实防范措施。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尤其是情况不明的江河、湖堰、沟渠、水塘等加强值守和巡查,及时设立和定期检查安全警示牌,对破损、模糊的警示标志要及时修补、更换,在危险水域、重点涉水区域要设置永久性警示标识,添加防护栏,提高警示辐射圈,确保警示到位。

2.切实强化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监护责任。各村、中小学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有效督促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负起教育和监护责任,担负起预防子女溺水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针对汛期、暑期和高温季节易发溺水事故实际,教育子女时刻牢记“六个决不”,即: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决不在无法保障个人安全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绝不在上下学途中嬉水玩耍。

3.切实强化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各村、中小学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持续通过广播、微信等新兴媒体,连续播放或发送游泳安全和防溺水教育专题片、公益广告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自救知识,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珍爱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的同时,警醒家长切实加强对子女的监护和教育。

4.切实强化青少年学生溺水事故处置能力。各村、中小学要强化青少年溺水事故处置能力,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安全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学生防溺水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是遏制学生意外溺水死亡高发势头、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广大家庭幸福的具体举措。各村委会、各相关站所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措施,确保学生防溺水工作推进有力、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各相关站所、中小学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村主要负责人是防溺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充分认识防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防范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中小学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务求取得实效。要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学生防溺水工作走深走实。

(三)深化协同共治。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各相关站所、中小学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