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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6-/2021-1121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中山镇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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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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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中山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山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纲”和“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镇党委工作要求,与全镇各族干部群众一道共克时艰、共渡难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来之不易的新成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持续回升、民生保障有力、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 党委、人大、人民政府、共青团妇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文化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站、水管站、林业站、兽医站)、敬老院、规划站、社保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其他人员33人,主要是村三职。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3,132.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32.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88.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3,1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8.14万元,占总支出的45.59%;项目支出1,704.41万元,占总支出的54.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488.2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28.1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2.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16.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3.43万元占比9.5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8.29万元占比57.98%,资本性支出552.69万元占比32.4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7%。与上年对比减少349.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0%。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共青团妇联、财政所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烤烟网格化管理补助;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文化站人员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5%。主要用于社保及民政管理事务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5.卫生健康(类)支出7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离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生活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6.城乡社区(类)支出33.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规划站人员基本支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1422.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2%。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31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及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91万元,支出决算为4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7.04万元,下降13.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83万元,下降12.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1万元,下降14.3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我镇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严格管理,从严控制,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并形成规定,规范日后的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7万元,占43.80%;公务接待费支出25.24万元,占56.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9.67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2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上公务活动及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5.85万元,主要原因是填报口径有误,2019年误把项目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统计在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8万元、水费1.04万元、电费4.02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4.66万元、工会经费5.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万元、其他交通费26.4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资产总额1,107.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36.63万元,非流动资产371.09万元,固定资产371.09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188.8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54.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40.0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中收入的具体构成情况,103042750科目填列的24.45万元为学校幼儿园学前班管理费;103050199科目填列的11.40万元为林业站罚没收入,103070599科目填列财政所利息收入2.83万元,103070602科目填列的0.32万元为2辆环卫车、1辆洒水车处置收益,103080200科目填列的3.8万元为抗疫捐赠,103999900科目填列其他收入31.28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工资福利支出: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楚雄市中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