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中山镇药品使用质量安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20〕73号)要求,近日,中山镇召开了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就下步开展的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共计11家药店和1家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结合中山镇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实际情况,就当前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形势,明确药店十项自查报告内容,诊所三项自查报告内容,并要求药店和诊所提交自查报告,12月底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药店、诊所逐项进行现场核实检查。
会上各药店、诊所负责人纷纷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药品各项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百姓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