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号: cxs045-/2024-0307002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文日期: 2024-03-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称: 新村镇2024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号:

新村镇2024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4-03-07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新村镇综合执法效能和水平,加快构建行政执法新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州及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全镇有行政处罚权的站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推动新村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范围及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行下列领域行政执法权(主要指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照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管理的行为实施查处。

2.依照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3.依照畜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畜禽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4.依照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5.依照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6.依照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水利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7.依照公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公路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8.依照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民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查处。

9.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新村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新村司法所,具体负责推进行政执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健全制度体系。根据市级的要求和新村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行政执法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范推进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依托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系统,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四)强化督查考核。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把行政执法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度考核,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组严格把握法律界限,对法律、法规赋予镇政府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市级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二)严于律己,廉洁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组严格执行法律政策,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决不允许出现索拿卡要行为,对工作不力的,镇纪委要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及人员,将依纪依法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