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813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一、资金给付依据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民规〔2021〕2号)《楚雄州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楚民发〔2023〕5号)等文件给付。
二、资金给付结果
2023年第四季度,新村镇全镇发放城市低保金2户2人3752元,发放农村低保金292户587人485836元。
新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