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813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临时救助金给付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一、资金发放依据
根据《楚雄州民政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楚民发〔2023〕5号)等文件进行给付。
二、资金发放结果
2023年第四季度,新村镇发放临时救助100户129100元,其中,市级临时救助7户27000元,镇级临时救助93户102100元。
特此公示
新村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