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813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资金发放总体情况进行公示:
第四季度发放25人,补助金额6万元,目前发放到2023年11月。
特此公示
新村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