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813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延缓入学或休学审批信息进行公开:
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未产生延缓入学或休学审批。
特此公示。
新村镇初级中学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