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便签〔2023〕813号)文件要求,现对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新村镇2023年第四季度未发生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处罚情况。
特此公示。
新村自然资源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