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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5-/2024-0124003 信息分类: 民政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称: 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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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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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镇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办公室、中心(站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会议精神,认真做好2024年的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大力推进基础能力建设,压实各级责任,严管野外用火,增强防控能力,全力保护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物资储备到位

今冬明春,我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遭遇持续干旱少雨的天气,林间可燃物成倍增加,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多,火险隐患增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极大压力,各村委会、中心站所及有关部门要提早研判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切实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管理严明、责任担当、科学高效、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森林草原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和应急扑救力量,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各村委会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机构,制定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二、压实责任,层层分解,确保责任分解落实到位

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制度、“五个关键人”责任。各村委会和防火责任单位要专题分析研究、认真部署本辖区范围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时召开冬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确保全镇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在基层及时贯彻落实到位。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严格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村委会,村组干部包山头、地块、坟头、路段的责任格局,完善自下而上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体系,形成全方位抓防灭火的工作局面,深入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工作难题责任化。镇、村两级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书》,村、组、户、特殊人群、放牧人员和常在林区生产作业人员等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严格责任制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做到任务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全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宣传教育到位

宣传教育作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基础性工作,各村委会、中心(站所)要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火灾案例、手机短信、警示标牌、防火五彩旗、公益广告等七大宣传工程,扎实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到全镇对相关法律法规、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常识、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加强进山路口、村镇驻地、主干道路两侧等重点区域宣传牌的维护,增加临时宣传标语粘贴,落实各项宣传措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持久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纪意识。

四、抓火源管制,强化联防协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2023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6月15日为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期,其中3月1日至5月31日是森林高火险期。在此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要严肃查处烧荒烧地(埂)等行为,从源头上做好防范工作,落实火源管理责任,加强检查,排除隐患。严格执行5项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人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反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

五、重视队伍建设,加强素质培训,确保队伍组建到位

按照“建得起、养得住、用得上”的建队原则,镇机关组建一支4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伍和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灭火专业队伍(含镇综合应急救援队15人);各村委会组建一支40人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扑火队伍,村小组分别组建1支10-4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由镇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根据需要统一调配使用,配备必要的扑火器材,提高扑救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培训的原则,着力抓好指挥员、管理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林农的防灭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各村委会和防火责任单位要按“科学防范、安全扑救”的工作要求,突出科学预防和安全扑救两大主题。

六、强化执纪监督,确保督查问效到位

各村委会,党政办公室、林草中心在防火期内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及时处理各种火情信息,做好传达,并将火情处置情况及时反馈到镇林草中心。镇防灭火领导小组要定时或不定时抽查各村值班情况,若发现脱岗、漏岗和发生火情不及时上报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七、强化科学调度,狠抓预案演练,确保应急处置到位

为科学、安全、高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各村和有关部门要树立“防大火、抗大灾”的思想,严格执行《楚雄市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切实做到及时预警、全面监测、分级设防,抓紧完善扑火预案;强化应急管理,按规定提前做好防扑火物资落实和各类应急保障工作;森林和草原防灭火专业队伍和应急队伍要提前进入高度战备状态,加强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启动预案,确保火灾得到有序、有力、有效的处置;按照“统一归口、逐级上报、严格把关”的规定,建立快捷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每起森林草原火情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置,将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八、强化火案查处力度,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为推进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更进一步,使森林和草原火灾肇事者得到依法惩处,村委会和防灭火责任单位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迅速在组织当地专业队伍科学、安全、高效处置森林火情的同时,及时安排人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深入排查附近一切有可能引发火情的因素,为办案人员侦破火案提供准确线索,使火灾肇事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林农和群众认识到野外违规用火的危害性,从而提高广大林农和群众的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意识。

九、加强档案痕迹管理,按时按质上报材料

各级对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痕迹材料上报的时间性要求非常严格,各村委会必须按上报的时限要求,按质按量上报,并抓好材料归档等痕迹管理工作。

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