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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5-/2021-1122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19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新村镇 生成日期: 2021-11-19
称: 楚雄市新村镇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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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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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新村镇2020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村镇概况

新村镇位于楚雄市西南部,距市府鹿城109公里,东与大地基乡相邻,西与西舍路镇、中山镇交界,北与大过口乡接壤,南与双柏县鄂嘉镇隔江相望,辖区呈“四水三山梁”的地域特点和立体海拔气候,海拔在679至2396米,年平均气温15至22摄氏度,气候温暖湿润,境内自然资源丰富,森林植被良好,森林覆盖率达72.27%,素有“生态之镇、核桃之乡”之美誉。2020年末,国土总面积355.03平方千米,第二轮土地确权登记面积实有耕地44655亩,人均3.1亩。下辖巨龙、腊曲、西叉、洒树咪、下村、密者、伍街、大坎子8个村委会,178个村民小组,222个自然村,4040户14448人,其中农业人口10333人,非农业人口4115人,主要有汉、彝两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比30.6%。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及“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实施州委“1133”战略,按照“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的发展思路,全力抓好脱贫攻坚、“五网”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生态文明建设、特色小集镇建设五项重点工作,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全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确保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推动新村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新村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委、人大、镇人民政府、工青妇;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兽医站、计生办。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村镇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89人,其中:行政人员50人(含村三职干部人员24人、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村镇2020年度收入合计281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12.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总收入2873.77万元,同比下降2.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公用经费10%,基本支出减少,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村镇2020年度支出合计2812.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0.69万元,占总支出的46.59%;项目支出1501.97万元,占总支出的53.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19年基本支出1417.43万元,同比下降7.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公用经费10%,基本支出减少;2019年项目支出1456.35万元,同比增加3.13%,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资金增加,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村镇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10.6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基本支出1417.43万元,同比下降7.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公用经费10%,公用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0.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0.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新村镇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1.97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项目支出1456.35万元,同比增加3.13%。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危房改造补助项目资金增加,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82.52万元占比8.9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7.63万元占比79.22%,资本性支出241.82万元占比11.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村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2019年度2873.77万元,同比下降2.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缩公用经费10%,公用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3.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 107.92万元; 津贴补贴: 178.89万元;奖金:82.58万元; 绩效工资: 51.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90.91万元;办公费: 92.44万元;电费: 1.99万元;邮电费:2.84万元; 租赁费: 4.22万元;会议费: 6.48万元;培训费: 2.82万元;公务接待费: 30.03万元; 劳务费:14.05万元;工会经费: 4.5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35万元;其他交通费:27.55万元;生活补助: 8.2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2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 23.8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6.34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11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个人农业生产补贴113.82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 5.99万元; 津贴补贴: 4.84万元;绩效工资: 7.9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7万元;办公费: 0.1万元;工会经费: 0.28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46.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33%。主要用于基本工资: 20.93万元; 津贴补贴: 16.12万元;绩效工资: 2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4.69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9万元;办公费: 0.88万元; 电费: 0.43万元; 差旅费: 0.04万元;工会经费: 0.83万元;退休费: 36.61万元;生活补助: 89.7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62.36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7.08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7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3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4.44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8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4.57万元;津贴补贴:11.48万元;绩效工资: 19.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万元;办公费:1.02万元; 工会经费: 0.52万元。

7.农林水支出(类)支出94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7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92.21万元; 津贴补贴:66.06万元;绩效工资: 105.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99万元;办公费:45.14万元;电费: 2.29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2.08万元;公务接待费: 3.89万元;劳务费:4.8万元;工会经费: 3.97万元;生活补助:37.85万元; 助学金:57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357.27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141.68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504.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3.43万元;生活补助(农村危房改造):386.17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71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办公费: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村镇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48.27万元,完成预算48.5万元的99.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35万元,完成预算14.5万元的98.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2万元,完成预算34万元的99.7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执行预算数的99.52%。其主要原因:2020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44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1万元,下降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3万元,下降5%。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5万元,占29.7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2万元,占70.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3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3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村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9万元,与上年对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2万元,增加8.0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公用经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指标未下达完毕,2020年下达2019年公用经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2万元;电费:1.99万元;邮电费:0.94万元;工会经费:4.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32万元;其他交通费:27.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资产总额1078.07万元,流动资产577.78万元(货币资金498.65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79.13万元);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500.29万元

1.流动资产:2020年末专项资金专户结余上级主管部门拨入资金498.65万元;2019年末专项资金专户结余上级主管部门拨入资金646.04万元;2020年比2019年减少专项资金专户结余资金147.39万元,主要为2020年各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和拨付及时,结余结转项目资金减少。

2非流动资产:2020年末新村镇固定资产原值1199.39万元,净值500.2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944平方米、原值773.79万元,净值:371.72万元;车辆11辆、原值181.39万元,净值:59.3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44.21万元,净值:69.18万元。2019年末新村镇固定资产原值1201.99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2946平方米、原值776.58万元,净值:397.53万元;车辆11辆、原值181.39万元,净值:75.3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44.02万元,净值:85.57万元。

2020年末新村镇固定资产原值1199.39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699.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00.29万元。2020年比2019年固定资产原值净减少2.6万元;2020年新增固定资产1.67万元;行政单位增加固定资产1.26万元,事业单位增加固定资产0.41万元;全镇处置固定资产4.27万元,分别为:楚市财资〔2020〕47号新村镇原农机加油站固定资产处置(农机加油站油库)原值1.48万元,楚市财资〔2020〕47号新村镇原农机加油站固定资产处置(农机站油罐)原值1.32万元,楚市财资〔2020〕47号新村镇原农机加油站固定资产处置(农机站办公楼)原值1.47万元。

(1)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在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中列支共0.52万元;分别为政府党政办公室购买铁皮文件柜两组0.4万元,政府党政办公室购买科密碎纸机一台0.12万元。

(2)机关站所在主管部门下拨财政专户资金中购买1.15万元;分别为团委购买惠普M305D打印机1台0.24万元, 团委购买惠普V3671计算机1台0.5万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购买铁皮文件柜6组0.41万元。

其中总资产中,事业单位资产618.08万元占57.33%,行政单位资产459.99万元占42.67%。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0年度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附表12-0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附表12-0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附表12-03)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附表12-04)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附表12-0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附表12-0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附表12-07)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八(附表12-08)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九(附表12-0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附表12-1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一(附表12-11)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二(附表12-1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二(附表12-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