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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4-/2023-101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大地基乡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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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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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大地基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乡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和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抓实项目招商,提振市场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保民生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大地基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大地基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大地基乡水务服务中心

4.大地基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5.大地基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大地基乡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大地基乡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4.水务服务中心

5.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8.财政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人29(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车辆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情况说明: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公开08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无内容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0,597,243.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97,243.2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26,779.11元,增长9.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26,779.11元,增长9.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部门对大地基乡“三农”工作财政支持力度增大,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0,597,243.29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2,479.43元,占总支出的62.64%;项目支出7,694,763.86元,占总支出的37.3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26,779.11元,增长9.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50,292.04元,增长4.46%;项目支出增加1,276,487.07元,增长19.8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新增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脱贫攻坚、整村推进等项目支出持续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02,479.4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988,773.05元,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3,706.38元,占基本支出的7.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94,763.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716,900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1,276,487.07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类项目等政府经费增加,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976,281.06元,占比25.69%,其中:办公费994,625.63元,维修(护)费50,000.00元,培训费38,000.00元,公务接待费288,957.10元,劳务费418,350.00,委托业务费26,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9,948.3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6,782.80元,占比17.76%,其中:生活补助875,265.60元,救济费24,700.00元,医疗费补助268,617.20元,助学金174,000.00元,奖学金24,200.00元;资本性支出4,351,700.00元,占比56.55%,其中: 房屋建筑物购建40,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63,200.00元,基础设施建设3,951,700.00元,大型修缮296,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86,76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9%。与上年相比增加1,842,714.11元,增长9.9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推进“三农”工作财政用于乡村振兴发展建设、群众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及相关补贴金支出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26,565.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41,731.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8,529.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04.00元;资本性支出:36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8,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44,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工资福利支出:343,59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410.00元;资本性支出:4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92,81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23,009.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987.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0,814.6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2,52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67,833.3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69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22,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1,8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83元。

12.农林水(类)支出8,321,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72,3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0,8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47,440元;资本性支出:3,021,1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3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530,6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0,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1,6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2,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700元。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00元,支出决算为512,530.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3,573.2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3.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8,957.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6.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8,957.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00元,支出决算为512,530.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3,57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8,9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2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预算资金未全部下达,在2022年中追加了2021年未下达部分导致2022年“三公”经费超过预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1,503.7元,增长46.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2,828.37元,增长48.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8,675.33元,增长44.2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2021年预算资金未全部下达,在2022年中追加了2021年未下达部分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573.23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573.2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楚雄市大地基乡公务用车下村日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的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288,957.1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153.88元,比上年减少170,790.03元,下降31.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地基乡部门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推进办公无纸化,减少会议,同时机关编制人员较上年人员减少,在编在岗人员办公消耗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资产总额10,258,066.91元,其中,流动资产2,147,645.04元,固定资产8,110,421.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见附表11)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07,370.1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907,370.1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258066.91

2147645.04

8110421.87

5503548.86

880825.84

1726047.17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2-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2年非税收入为31,200.29元,具体为:其他利息收入12,700.29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8,500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