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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4-/2021-1126002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1-11-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大地基乡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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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地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地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全面收官、实现我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大地基乡凝心聚力、拼搏进取,较好地应对和克服疫情及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有力促进全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各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十四五”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7亿元,比上年增长8.43%;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元,增长5.6%;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94亿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2万元,综合完成率居全市第8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7亿元、向上争资289万元、新增市场主体59家,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委、人大、政府、共青团妇联;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规划站、文化站、计生办、农推中心、林业站、水管站、社保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地基乡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情况说明: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GK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无内容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25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大地基乡2019年度收入合计2273.96万元,收入增加262.34万元,同比上升11.54%,主要原因是2020年人员调入、脱贫攻坚、整村推进项目增加,工程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0年度支出合计25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49万元,占总支出的54.04%;项目支出1165.8万元,占总支出的45.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2019年度支出合计229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11万元,同比增加194.38万元,增长16.5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人员调入,基本支出增多;项目支出1120.21万元,同比增加45.59万元,增长4.07%。增长的原因是脱贫攻坚、整村推进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0.49万元。与上年对比同比增加194.3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人员调入日常支出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60.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65.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等政府经费增多,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5万元,占比14.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1万元,占比69.57%,资本性支出186.75万元,占比16.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1%。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6.42万元增多227.07万元,增加原因是“三公”经费等政府性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8.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57.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万元;资本性支出:36.61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14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7%。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2.01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9.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6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8.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63万元;资本性支出:21.67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8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0.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3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38.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109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6.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88万元,;资本性支出:95.68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10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85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4.9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4万元,支出决算为41.81万元,完成预算的84.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86.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1万元,完成预算的82.5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9万元,下降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3万元,下降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6万元,下降5.7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占50.94%;公务接待费支出20.51万元,占49.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楚雄市大地基乡公务用车下村日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2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政府各项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21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办公经费等各项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7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4.03万元;维修(护)费:1.03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23万元;工会经费:4.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资产总额1067.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83.32万元,固定资产383.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8.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37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67.21

683.32

383.89

282.29

32

69.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非税收入为19.33万元,具体为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4.98万元,其他利息收入3.05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3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