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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4-/2020-1108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0-11-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大地基乡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号: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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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501000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大地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大地基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在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依靠全乡各族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全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49亿元,比上年增长(下同)9.58%;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338元,增长9.92%;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56亿元,增长25.4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7万元,综合完成率居全市第8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52亿元、向上争资240万元、新增市场主体50家,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 行政单位:党委、人大、政府、共青团妇联;

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规划站、文化站、计生办、农推中心、林业站、水管站、社保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地基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19年度收入合计2,273.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3.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大地基乡2018年度收入合计2511.46万元,收入减少237.5万元,同比下降9.46%,主要原因是2018年结转结余资金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2018年结转2019年使用的资金为22.36万元,2017年结转到2018年使用的资金为114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19年度支出合计2,29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11万元,占总支出的51.22%;项目支出1,120.21万元,占总支出的48.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248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83万元,同比减少57.72万元,下降4.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人员调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255.27万元,同比减少135.06万元,下降10.76%。减少的原因是“三公”经费等政府经费压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6.1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出日常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20.21万元。2018年项目支出1255.2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等政府经费压缩,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49.23万元,占比13.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52.99万元,占比76.15%,资本性支出117.99万元,占比10.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9.10万元减少212.68万元,减少原因是“三公”经费等政府性支出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5万元;资本性支出:25.85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1.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7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27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10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8.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4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31.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资本性支出:0.27万元;

7.农林水(类)支出541.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1.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68万元,;资本性支出:73.14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588.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0.22万元;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77万元,完成预算的98.9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和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12万元,下降2.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0.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9万元,下降4.3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公务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万元,占50.18%;公务接待费支出21.77万元,占49.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9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7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7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政府各项工作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65万元,减少原因是:厉行节俭,压缩办公经费等各项办公经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0.36万元;电费:3.52万元;邮电费:5.16万元;差旅费:16.58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工会经费:9.8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州楚雄市大地基乡资产总额1965.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68.33万元,固定资产397.2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31.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32.4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他资产万元,未进行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965.58

1568.33

816.79

550.35

105.56

160.8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我乡2019年度未开展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9年非税收入为50.39万元,具体为公办幼儿园保育费2.05万元,其他一般罚没收入41.19万元,其他利息收入5.75万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附件:2019年大地基乡决算公开报表

楚雄市大地基乡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