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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43-/2024-0220003 信息分类: 乡镇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 2024-02-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2024-02-20
称: 紫溪镇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号:

紫溪镇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发表时间: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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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执法活动。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市103项具体措施,加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执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令2018年第1、2号令赋予的职能职责,紧紧围绕我镇经济建设和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这一工作大局,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目标任务

农机事故起数、重伤人数、死亡人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范围内。坚决杜绝发生3人以上(含3人)较大农机事故。拖拉机驾驶人员持证率达100%;拖拉机挂牌率达100%以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催检率达100%,检验签证率达100%;12月底前变型拖拉机完成“清零”,变型拖拉机累计解体回收率达100%;加快外省籍拖拉机车辆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进度,12月底前整治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农机监理工作制度。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按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农机监理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制。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及早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上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结合实际情况,按季召开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把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一是年初镇人民政府与辖区村委会(社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二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与辖区拖拉机驾驶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三是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与所辖农机服务组织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书》;四是进一步健全镇包村(社区),村(社区)包村小组,村村民小组包车主的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三级包保责任制”。

(三)严把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关,确保检验率达100%。严格落实变型拖拉机严格实行社会化检验相关技术要求,各村(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及时发放催检通知书,告知拖拉机检验时间、检验地点,并督促机主维护、保养拖拉机;对辖区内超期未检的拖拉机进行梳理、排查,发放《违法告知书》,督促其限期办理年检手续。对达到强制注销条件的,一律不得参加检验;实施拖拉机“亮尾工程”,货箱、配套农机具未粘贴反光标识的一律不予检验;按照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四类重点车辆”严禁违法载人警示提示的通知》要求,结合拖拉机年度检验,在车身喷涂“严禁违法载人,报警电话110”字样。

(四)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台账。严格按照《楚雄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镇、村2级农机安全管理台账及痕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情况变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认真落实安全学习教育制度。各村(社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组织好辖区内拖拉机、微耕机驾驶操作人员每季度一次的“安全日”学习活动,扩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六)抓好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要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机经营使用者和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一是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短信、村村通“大喇叭”、发放宣传品等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结合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三是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宣传有图像、广播有声音;四是继续做好“五进”和“六个一”的宣传活动;五是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劝导活动,劝导农民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生不要搭乘拖拉机,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大道路交通联合执法力度,加强集市街天,重要农时、学校收放假、节日节庆等民俗活动期间路面管控力度,消除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提高农村道路拖拉机安全管理的管控效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八)做好清理备案工作。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加强对小型农业机械等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机械的管理,加大各类型农业机械安全操作常识的普及力度,对辖区内小型农业机械实行备案管理,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九)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记录台账,对隐患进行分类定级,建立和完善农机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做到安全隐患不消除,监控工作不放松的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十)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长效机制。每季度开展对村(社区)、农机服务组织的督查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情况实情闭环整改督办制度,必要时发放《督办通知》,整改情况按时限要求报镇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跟踪问效。

(十一)推进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进程。在3月份、9月份分两次对使用年限超过9年或连续三年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变型拖拉机给予强制注销和依申请注销,并督促进行解体回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告知群众不能购买已注销、无牌无证拖拉机、非法销售的“田园转运机”,确保全市变型拖拉机在12月底前全部“清零”。

(十二)加强外籍变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加快对悬挂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车辆隐患的整治力度,发放《楚雄市外籍变型拖拉机交通安全告知书》,告知拖拉机驾驶人所驾车辆牌证信息及违条,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派出所,加大对外省籍拖拉机假牌假证的查处力度,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外省籍拖拉机“清零”。

(十三)继续推进“平安农机”建设。按照楚雄市继续申报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创建标准及要求,积极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软硬件设施建设,强化全镇农机安全管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十四)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工作等各种专项整治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各项工作任务;实施省州市2024年安排部署的各种安全生产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体系,提升农机安全治理能力,健全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遏制农机事故的发生。

(十五)完善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及时更新农机安全各级网格信息,形成“定级、定格、定人、定责”的分片负责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和效能。

(十六)修改完善农机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各项制度。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年初对《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规范我镇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处理突发农机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重特大农机事故突发时实施有效救援工作;二是加强对事故处理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响应。

(十七)完善农机事故统计制度。依法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认真开展事故分析评估,科学预测事故发生发展趋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十八)做好农机化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农机化统计报表。

(十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紫溪镇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联系村社区责任人员表

2.紫溪镇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