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补助资金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支出。
二、对象。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农房抗震改造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列为改造对象:1.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资金补助的;2.一户多宅且有安全住房的;3.已在城镇或其他地方购买商品住房或门面房的;4.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5.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6.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7.未拆除原危房的。
三、改造任务。2023年上级下达紫溪镇农房抗震改造任务35户。
四、验收标准。主体结构完工,设置有圈梁及构造柱(满墙满柱)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且达到入住条件,方可申请组织验收。
五、2023年紫溪镇至9月底已动工35户其中完工入住7户装修中7户。
紫溪镇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任务和资金下达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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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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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任务数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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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资金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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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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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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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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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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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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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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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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